盗墓:放开那个法宝,让我来! 第10节

他是鬼谷派掌门,他也是时代的人杰。

他的名字叫卫庄!.

13、百步飞剑,天命主角,胡胖登门!(鲜花加更)

“原来是他!”

记忆传承的速度很快,最起码要比秦云之前念《鬼谷子》的速度快不少。

但快却并不代表了粗浅!

手边没有合适的宝剑,秦云便顺手从自己的书桌上取出了一支钢笔。

然后……

截、削、刺!

剑长三尺,为短兵之器。

由于古代冶炼技术不达标的缘故,除非是用一些特殊材料打造的神兵利器。

否则的话,剑这一兵器,与其说是一种武器,倒不如说是一种礼器来的更为恰当。

因此,相较于刀和枪,剑本身的攻击手段,就显得有些单薄了一些。

但是,

单薄是之于其他人来说,对于鬼谷派来说的话,可就并非如此了。

借助卫庄的传承记忆,先是以笔代剑,简单适应了一下剑的使用方法以后。

紧接着,秦云便在之后的剑招当中,融入了一些鬼谷派的剑招绝学。

按照卫庄的传承记忆来看。

纵横剑诀,是第一代鬼谷子王诩所创之剑术。

依天地之道,分为纵剑与横剑。

横剑攻于技,以求其利,是为捭;纵剑攻于势,以求其实,是为阖。

捭阖者,天地之道!

而这里面杀性最大的一招,便是拥有着一刃断喉之称的百步飞剑!

调动气力,凝聚于手。

“中!”

伴随着秦云目光的锁定,手中原本只是用来写字的钢笔,顿时化作一道闪电,直接钉在了远处的门扉上面。

并且发出了“咚”的一声。

没错,传功玉简就是这么的神奇。

也许它不像武侠小说当中,可以直接利用灌顶的方式,将自身的内力真气什么的,全部灌注到另一个人的体内。

然后就像逍遥子之于虚竹,秒造出一位高手来。

但是作为一枚上品法宝,传功玉简,自有它的神奇之处。

截取先辈脑海中的记忆,然后将其传递于后世子弟当中。

而且更为重要的是,传功玉简作为曾今的仙家秘术,这个过程是没有任何副作用的。

换言之,当接受了卫庄的传承记忆以后。

别看现在的秦云,还只是一个未曾学过武的菜鸡而已,但是在吐纳心法和剑道一途上,他已经拥有了碾压大部分习武练气之人的资本。

前者还稍微好一点,卫庄即便是在自己晚年的时候,也不过是陆地天人境的修士而已。(年轻的时候是宗师)

但是在后者上面的话。

当大彻大悟,选择将自己的记忆封存下去的那一刹那,卫庄当时在剑道一途的领悟上面,已然成功踏入了陆地神仙的境界。

换言之,只要秦云这边能够在先天一炁和性命体魄上达标,那么他便可以利用纵横剑诀,发挥出陆地神仙的战力!

由此来看的话,在成就经验方面,传功玉简的效果甚至还要在内力灌顶之上。

不过嘛,不管是陆地天人也好,还是陆地神仙也罢。

那些玩意都是以后的事情了。

虽然说在卫庄经验的加持下,秦云在剑道一途上,已然达到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地步。

即便是弱鸡如他,只要能给他一柄趁手的宝剑,以秦云现如今的剑术,放倒十几个人还是很轻松的。

但是,记忆经验是记忆经验,肌肉记忆是肌肉记忆。

刚一传承如此深奥的剑诀,秦云就迫不及待的尝试了一下百步飞剑的效果。

这结果可倒好。

飞是飞出去了,而且效果也十分的喜人,如果参加飞镖比赛的话,说不定还能得个奖什么的。

但是秦云现在的这个身体嘛,就仿佛是和三个学生妹打了一夜的扑克一样。

这感觉,怎一个酸爽了得啊!

“看来在先天一炁和性命体魄没有达标之前,还是不能太过放纵的奖励自己啊!

不过好在是自己这边还有一枚精绝玉钥,等一下就去菜市场问问,看有没有卖蛇血的。

以顺天府的物产丰富性来看,想要搞到那玩意应该还是比较容易的。

只需要再等三天的时间,自己这边就能把先天一炁和性命体魄给补充起来了。

等到了那时,按照记忆当中的传承来看,自己这边的基础属性就能达到三流的标准了。

而配合上纵横剑诀上面的经验加持,但凡有一把名剑在手,只要不对上修成护体罡气的先天宗师,恐怕自己都可以立于不败之地吧!”

感受着记忆当中的传承,秦云此时的心中,也不禁闪过了这样的想法。

不怪秦云言语中透露着一丝的猖狂。

而是实际上就是如此。

诸子百家,花里胡哨,真的要打起来的时候,不还是得看纵横的吗?

而且,秦云这次传承的,还是晚年时期,处于大彻大悟时期的卫庄啊。

在这样的情况下,秦云甚至都感觉自己的想法有点保守了。

要是能找到一柄像渊虹和鲨齿一样,能够破开护体罡气的名剑,即便是先天宗师,秦云这边都不怎么害怕!

“不过打铁还需自身硬!

乘着精绝玉钥还没有被认主之前,自己这边也得锻炼一下身体了。

别整到最后像盖聂一样,残血浪全图,因为身体情况,无法使用纵横剑诀的大招,那可就有点搞笑了。

还有就是,该怎么找来一柄名剑呢?

哑舍里面似乎没有剑类的法器,不知道老金那边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路子。

实在不行,要不去找找霍秀秀?

老九门传承这么多年,又下了那么多的古墓,我就不相信她们手中没点私货。

现在唯一所要担心的,应该就是那个价格了吧。

该死的狗大户,一个上品法器就能卖两千万,你们是真不把钱当钱看啊!”

似乎是感觉到了自己现如今的软肋,每每想到这里,秦云便不由得咬牙切齿起来。

嫉妒使我质壁分离!

只不过就在秦云思考未来发展的时候,还不等他解决一些未来刚需问题,甚至都不等秦云的身体恢复过来。

一道略显粗狂的声音,便从哑舍的楼下铺面中传了过来。

“大金牙!大金牙你人呢?躲哪去了?你要是再不出来的话,胖爷我可就要砸了你的铺子了!”

“胖子,文明点,咱是要来办正事的,不是来给自己找麻烦的!”

真是刚瞌睡就有人给递来了枕头。

原本秦云还在想着该怎么从墓里面摸金呢,没想到正主这就上门了。

老金,你不愧是我哑舍的一员福将啊!

午餐给你加鸡腿!

PS:昨天鲜花破千,加更一章,感谢各位大佬的支持,不多说了,继续码字,看我表现!.

14、古玩字画,兵不厌诈!

大金牙:“吵吵什么,吵吵什么呢?金爷我今天就在这里,我看你怎么把我的店给砸了!”

能在潘家园这龙蛇混杂的地方扎下根,大金牙自然也不是白混的。

再加上和秦云的一些特殊经历。

这么来说吧,要是以前的话,面对王胖子的上门质问,大金牙还只是商人看客的心态的话。

那么当了解了里世界,知道了异人圈子以后。

大金牙此时的心态,也便发生了那么一丢丢的变化。

哼,看着五大三粗的,不过只是一些凡人罢了!

见大金牙这么不给自己面子,为了能在自己的好兄弟面前下来台,王胖子原本是想当当滚刀肉,在这耍耍横的。

然而当看到了大金牙这番古井无波的心态以后,反倒是一旁身材更为高大,气质也更为沉稳的男子,将一旁的王胖子给拦了下来。

“胖子!”

先是开口叫停了胖子,然后胡巴一便开口道。

“这位老板,我先自我介绍一下,我叫胡巴一,是我身边这位的发小兄弟。

据我所知,前不久的时候,您在我兄弟这儿收了一块玉佩是吧!”

骨架粗犷,气息雄浑。

当看到眼前这人的时候,大金牙的眼神中也不禁显露出了一丝的诧异。

想他王凯旋,不过是在潘家园的街道上倒卖磁带和某些带颜色光盘的小贩而已。

说实话,说王胖子是个练摊的人,恐怕都是对他的一种褒奖。

再怎么说,大金牙毕竟是爷子辈的人物,除了那块被秦云给认定为法器的玉佩以外,大金牙和王胖子之间,按理来说是不存在任何交集的。

然而令人感到惊奇的是。

就是王胖子这样一个街溜子,他的身边居然还认识有这样的人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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