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龙族开始的次元之旅 第268节

因为他看见轩浩好像啥都没有带,而且这艘小木舟貌似也带不了什么东西,别说是鱼类那些重型武器,他连把枪都没看见。

他们此刻的模样更像是在景区人工湖上休闲钓鱼的游客,哪里有要去屠龙的架势?

“当然。”轩浩很肯定地回答,“我们这不是正在去人家龙王家门口的路上吗?”

“就这样去?”路明非有些汗颜,说起来,他还从来没看见过轩浩动手的模样,虽然知道眼前的男人好像很强,杀死过几头龙,但是从没见过真正的屠龙者是如何屠龙的。

当然,路明非现在并不怀疑屠龙这件事情的真实性,因为那天晚上的康斯坦丁给了他人类真的能干赢龙王的‘错觉’。

试想看看,就连他这个废物都能跟康斯坦丁打得有来有回,好吧,他承认自己开挂了。

但是眼前男人是认识路鸣泽的!路明非知道自己的外挂就是路鸣泽给的,那么问题来了,这两个家伙不会是外挂开发商吧?

他觉得他这个猜测说不定有戏,这么想来,轩浩想要干掉一头龙王,那不是简简单单?

“那我还担心什么?”路明非脑补完成,突然感觉松了一口气。

嗯,有大佬的大腿抱着,一点也不害怕,只要到时候到了龙王家门口,敲门喊一句‘社区送温暖!’那事情就解决了。

轩浩一脸好奇地看着傻笑的路明非,他完全不知道这孩子究竟怎么了,不会是那头晚上被康斯坦丁打傻了吧?可怜的孩子。

其实他这次带路明非来的原因很简单。

因为这孩子是个好用的工具人!

‘不要死’的力量无法用科学解释,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就是个bug,完全违背了‘游戏规则’。可以说跟自己的‘不死’能力简直不要太像,唯一的区别就是他的能力只能作用于自己,而且是不可控制强制执行的,至于副作用,目前为止,并没有,真是罪过。

而路明非,他的‘不要死’,不仅仅能够作用于他自己,还能用在别人身上。本来一开始轩浩还有些怀疑,但是那天晚上康斯坦丁的出现让他打消了这个怀疑。

看着濒死的诺诺被奇迹般的救回来,轩浩直呼内行,而且还有些羡慕,这能力是真的方便,关键是,被治愈的人貌似并没有感觉到痛苦万分。

你问他问什么自己本来就死不了,还带上路明非这个奶妈?

嗯?谁告诉你奶妈是给他自己奶的?

轩浩表示,这只奶妈是给对面的龙王用的,免得不小心直接弄死了……

毕竟某小龙女跟这两兄弟貌似‘挺熟’,让他能帮就帮一下。他倒是无所谓,其余龙王的生死跟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,但是既然有人这么说了,顺手救一下也不是不行。

只是这两兄弟的脑瓜子好像都不怎么好使。

一个跟个莽子一样在学院里横冲直撞,被打成‘重伤’,还差点把言灵·烛龙搓出来,要不是夏弥抵消了他的言灵,顺便让他陷入沉睡,现在应该已经自爆得连渣都不剩了。

而他的哥哥更莽,什么事情都没了解清楚,就急着给弟弟报仇,说话也不好好听,非得挨几揍。

轩浩估摸着诺顿这个憨憨,之前被他打了一顿,本来打算告诉他事情真相的,可是人家不听不听就不听,现在估计已经回到青铜城了。

这些天这么久诺顿都没有任何动静,说明他应该是在积蓄力量,想要复仇凭借人类的形态肯定是不行的,但是重新取回龙躯的话,需要重新结茧,那样所花费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。

轩浩认为他应该等不及,会像原来的走向一样,为了寻求更强的力量来复仇,已经跟参孙融合了,哎……可怜的参孙,死得不明不白,想到这里,他默哀了一秒钟。

不过这也让轩浩对于这些人们惧怕的种族生出那么一丝好感,无论是参孙的忠诚,还是令人感动的兄弟情,他们是共生的,任何一个死去,另一个都不会独活,甚至会为了复仇毁灭世界。

就算是这样,轩浩也觉得比起那些勾心斗角因为害怕就想全部毁掉并且称自己是‘救世主’的人要看着顺眼多了。

当然,这并不意味着他会看着这些龙族‘被欺负’就开始‘报复社会’,要毁掉这个世界,这里是他的地盘,敢搞事情,得挨揍,至于死不死,看他们运气咯。

小木舟上陷入了诡异的安静,因为这两个人没什么好聊的,两个大男人聊什么,探讨新的道路吗?

路明非乖巧地划着船,轩浩从小木舟的隔板里翻出了这次他要用的装备。

其实也用不上什么复杂的装备,就是一对耳机,还有他的折叠式炼金枪,因为并不是要取龙王诺顿的性命,所以用不上昆古尼尔。

至于为什么上次康斯坦丁他要用昆古尼尔,那是因为康斯坦丁的状态极其不稳定,他怕中途出现什么意外,如果实在救不了,他不会有丝毫的怜悯,一击致命。

现在的诺顿的情况要比康斯坦丁好很多,这大概就是走流程和直接送的区别吧,康斯坦丁是被昂热强行从胚胎里唤醒的,身体发育不完全,状况极其不稳定。而诺顿已经在外面划水好多年,才终于被弟弟唤醒。

现在对于轩浩来说,唯一的困难之处在于,怎么才能小心不让他死了,毕竟无论是诺顿还是康斯坦丁,都没有时间再次结茧,死了就真的死了。

他还不清楚龙王融合参孙之后的力量是个什么级别,但是想来应该至少比次代种要强。到时候打起来,他怕来不及收手,所以才特地把路明非带上,一边给他奶,一边揍,应该不至于会揍死吧?

想到这里,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,轩浩起身脱起了衣服。

“???”

路明非看着轩浩身上完美的肌肉线条,不禁吞了吞口水,吓得连手里的船桨都差点扔掉,大哥,你干嘛?好端端的怎么突然脱起衣服来了!

这里可是在水上,他还没准备好,哦不,他不知道该往哪里跑!

“看着我干嘛?”轩浩注意到路明非的眼神,一副看变态的表情看着路明非,“你的脑袋里面装的都是些什么东西?”

他脱衣服当然是为了下水啊,游泳裤都都一直穿在里面,水下穿着衣服不太方便,而且,打起来弄坏了衣服可不好。

“带上耳机,就待在船上,听我指挥。”轩浩说着将一只耳麦扔给路明非。

“啊?哦!”路明非瞬间反应过来,虚惊一场。

“哦不,等等,大哥!你不带氧气瓶的吗?”

路明非目瞪口呆地看着轩浩一跃跳入水中,好吧,这小木舟上根本没有氧气瓶这种东西。

“这还是人类吗……”

他还记得卡塞尔学院对‘青铜计划’格外重视,提前几周时间让他们参加集训,其中包括潜水训练,差点要了他半条命。

按照诺玛的计算,这次任务下潜的专员至少需要携带能够支撑3小时的氧气量,而且还要穿上能够承受20个大气压的全纳米材质潜水服。

但是现在轩浩下水,只穿了一条裤衩……

这河里吗?

路明非不得不怀疑这个家伙是不是非人类,正常人潜水不带氧气会憋死的吧?或者他下去其实不是找龙王,只是普通游个泳抓个鱼。

如果让轩浩知道路明非此刻心里的想法,说不定会夸赞他很聪明。因为对于他来说,下去逮一只龙王,和摸鱼应该大概或许并没有本质的区别,至于为什么不太确定,只是因为他目前为止还真没跟有龙躯的龙王干过架。

不过当轩浩下水之后,才意识到自己准备的真的太不充分了,早知道把薯片拉过来打工就好了,想了想还是算了,她在机场那边蹲守那么久,再拉过来就是压榨劳动力了,他可是个有良心的老板,压迫员工这种事情,他肯定是做不出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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