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,影帝! 第399节

  同为香江四大美男,戏路也有点相似,而且沈奇现在演的角色,还是他以前想要争取却没争取到的。

  他就想在尔冬升面前证明自己比沈奇更强。

  更适合阿芬老公这个角色。

  他不想给沈奇戴绿帽,他就想让沈奇给他戴绿帽。

  奈何现实太过打脸,他发现每一次和沈奇对戏,他都是被压着打。

  想超越沈奇实在是太难了。

  “没事,NG很正常!”

  沈奇一点都没有生气的样子。

  事实上,他此时的心情非常不错。

  刚出道的时候,他什么都不懂,演个没什么表情的魔道圣君都要NG好多次。

  和吴言祖这样的人比起来,他简直就是路边一条。

  没想到经过这两年的历练,他不用魔法书也可以在和吴言祖的对戏过程中稳占上风。

  哈哈哈,原来我这么强了!

  其实,吴言祖的演技已经算是不错的了,他在《新警察故事》里可是和房龙对着飙戏来着。

  奈何,他遇到了一个挂壁。

  “你演的真好,”吴言祖是真心服气了,“但是你有没有想过,你这样被你的粉丝看到,他们还有可能喜欢你吗?”

  大家都想着敬业,想着为艺术豁出去,但实际上能做到的几乎没几个。

  演反派是邪魅痞帅,演娘娘腔是搞笑可爱……总之都是在呈现帅的多面性。

  你把这张脸抛掉了,那商务代言怎么办?

  像吴言祖,他身上至少背了十几个代言,大大小小的品牌都是冲着他的形象来的。

  有些品牌甚至明确表示,他必须要维护商务形象。

  “我无所谓了,反正名声本来就不好,而且我想多试试不同的角色。”

  强健饭、农民、心机兵王……

  还有炒得满天飞的绯闻,什么巨炮袭港,夜驰五美……也不知道他算哪门子的偶像。

  吴言祖俊朗精致,属于“干净贵公子”。

  沈奇和他不一样。

  他不管在内地还是在香江都不缺少黑料。

  “哦,你是想学朗·钱尼!”

  吴言祖恍然。

  “朗·钱尼?那是谁?”

  沈奇一脸茫然,他很为自己的无知而感到惭愧。

  非科班出身,而且对于国外电影没什么研究,沈奇在这方面无知得像个满脑子都是肌肉的体育生。

  “他是一个千面人,通过化妆和表演塑造了许许多多类型的角色,后来人们用千面演员来形容那些可以驾驭各类角色的演员,比如罗伯特·德尼罗、摩根·弗里曼,咱们国内的话,梁家辉、刘洵、谢添、李雪健、魏宗万……”

  吴言祖说起这些人来,可谓是头头是道。

  他总算从沈奇这边找到优越感——沈奇的文化储备比他差多了。

  他就像是孔乙己,知道“回”字的四种写法。

  “对,我就是想走这条路,演一些不同的角色。”

  沈奇眼睛一亮,有种拨云见日的豁然开朗。

  他此前迫切解决的是生存问题。

  刚开始的时候连饭都吃不饱,根本就没有力气去想别的。

  等到慢慢吃饱了饭,开始给父亲治病。

  当时钱还是从魏建国那里借的,后来还给他了,也顺便还了魏建国那辆凯迪拉克的钱。

  等到成功做出电影《听说》,就顺理成章地成立了公司。

  前不久,沈奇花了七百多万买了一套370平的大房子。

  他也不知道现在算不算是有钱了。

  当然,他对于金钱的渴望并没有消失,反而愈加强烈了。

  《门徒》里有句台词:“你还年轻,三千万不够,三亿吧,三亿就一辈子不愁了。”

  沈奇也觉得三个亿就是挺多的一笔钱了,连丧尽天良的独贩都拿这个做目标。

  当明星难道比这个还赚钱吗?

  然后是名——地位和奖项。

  有钱有人脉,自然就有地位。

  至于奖项,对一个演员来说,最高的奖项自然就是影帝了。

  没有哪个男演员不想拿影帝。

  当然,也有很多演员,他们身上没有影帝头衔,也照样非常牛逼。

  影帝并不是评判一个演员的唯一标准,甚至都不能说是正常标准。

  吴言祖今天的话,向他描述了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——千面演员。

  这个远景甚至都可以说是为他量身打造的。

  沈奇的很多表演技巧来自魔法书,这些技巧是他从很多人身上记录下来的。

  不同的人对表演有不同的理解,所以对于同一个角色,他能够给出很多不同的理解,能摸索出不同的表演方式。

  凭借魔法书,他能驾驭各种各样、不同风格的角色。

  可以说,他的魔法书就是为了这个千面演员而来的。

  千面演员他要,影帝他也要,这不就是千面影帝吗?

  其实沈奇之前就模模糊糊的有这种想法,但当时都有其他更迫切的需求,这种想法更像是妄想。

  只有现在他才认认真真地考虑这个问题。

  吴言祖看到沈奇被他几句话说得斗志昂扬,顿时就有点后悔了。

  大哥,我就是随便说说,你别当真。

  你特么没什么斗志的时候,都能压着我打,等你斗志昂扬的时候,还不把我秒成渣渣啊!

第306章 你理解了个锤子(求推荐票)

  “谢谢你了,兄弟。”沈奇挺感谢吴言祖,“没错,我就要做一个千面演员。”

  事实上,沈奇现在已经凑了不少角色了。

  演得很一般的那种就不说了。

  那叫恰饭。

  从《民工》开始,农民、道士、村霸、杀手、警察、阳光大男孩、兵王、卧底、瘾君子。

  沈奇拿出小本子,郑重其事地写上9‰!

  任重而道远啊!

  他斗志昂扬的结果,就是接下来的几场戏,吴言祖越发的吃力。

  他已经不想什么战胜沈奇的事了。

  他现在想的是,就算是输,也不能输得太难看。

  玛德,以后坚决不和这厮合作了。

  剧情拍的是吴言祖扳倒了昆哥,但依旧选择了继续做卧底。

  他拿出一包粉给沈奇。

  沈奇立刻就表现出了“老婆孩子都送给你”的架势。

  吴言祖给沈奇设局,让他去泛读。

  节奏应该是把控在他手上的。

  他就像是高高在上的操盘手,理应把沈奇玩弄于股掌之间。

  但是在沈奇颠覆的演技下,吴言祖根本找不到飙戏的余地。

  “你这样下去早晚会死,干脆戒了吧,跟我混……”

  “你以为我想啊,全怪阿芬,她非逼我吸,我认识她的时候,她已经上瘾了,我一直劝她戒,她说戒不掉,我……我想证明给她看能戒掉!所以就陪她一起吸了,真的是很难戒的……”

  这一段阿芬也讲过。

  两人的说法几乎如出一辙。

  区别只在乎,他们都说是对方先吸的,自己是为了证明可以戒,才陪着一起吸。

  其实正如剧本里刘得华那句台词说的那样,他们嘴里没有真话,都是谎话连篇。

  尔冬升其实也没有细说。

  他只觉得沈奇演技越来越好了。

  之前这个角色想过找古天乐。

  但是古天乐的戏太多了。

  《嘿社会》两部曲里头,吃到最大红利的就是他。

  在两部电影上映之后,他几乎是香江最忙的人,到处都是剧组等着他开工。

  他愿意为角色化妆,化多丑都没关系。

  但是要他把体重控制到60公斤以下,他就没办法了。

  不是他不愿意,而是其他剧组不会同意,古天乐不是你《门徒》一家的古天乐,而是大家的古天乐。

  所以,尔冬升果断接受了刘得华推荐的沈奇。

  他对沈奇非常满意。

  满意到想要和很多人分享他发现宝藏的心情。

  他觉得沈奇就是中国的汤姆·汉克斯和克里斯蒂安·贝尔。

  大家在记住这个人的同时,也在感慨——

  可惜……是个内地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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