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大娘笑得合不拢嘴,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,
“比解放前我待的尼姑庵都大。我问图书馆的人了,他们白天烧锅炉,屋里的暖气片是热乎的。晚上会用湿煤压着炉子,只能保证暖气片里的水不结冰。就算这样,也比之前的房子暖和多了。”
“妈,你先住着,等稳当了,我们再跟图书馆的人说说。”
周秉昆不好直接说给图书馆“取暖费”,便这样含糊地说了一句。
见郑大娘还要说什么,郑娟怕她说出什么不妥的话,连忙拉着她的手,笑着打岔:
“妈,我们去吃饭。”
郑大娘被郑娟这一打岔,忘了要说什么,连忙应了一声,乐呵呵地和他们一起回到厨房。
吃过晚饭,天已经擦黑了,郑娟和孙小宁都要回光字片的家。周秉昆和郑娟便一人驮着一个,骑着自行车,慢悠悠地往回赶。
少儿图书馆到光字片有三四里地的距离,两人骑得不快,说说笑笑的,十多分钟就到了。
到了小街口,两个孩子从车上跳下来,刚一落地,就看见孙赶超和于虹从小街走出来。孙小宁快走几步,脆生生地喊了一声:
“于虹姐,你过来了。”
“小宁,你这是去哪了?”
没等于虹开口,孙赶超就接过话头,语气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生硬。对于孙小宁,孙赶超始终不冷不热的,就像不是他亲妹子一样。
“我……我跟周玥出去玩了。”
孙小宁低下头,小声说道。
“于虹,到家门口了,来我家坐坐吧。”郑娟推着自行车,热情地迎上去笑着说。
于虹脸上浮现出笑意,摆了摆手:
“娟儿,快八点了,就不过去了……”
说到这里,她凑近郑娟,压低了声音,语气里带着点难为情,
“娟儿,赶超弄房子还差点钱,能不能帮帮他?”
“于虹,我不是说过么,周家攒的一千块都做彩礼给我了。”
郑娟脸上的笑容淡了些,语气里满是无奈,
“这半年,我家添了手表、自行车、电风扇和缝纫机,还添了个收音机,为了买这些东西,跟秉昆他干爹借了大几百,现在哪还有钱了……”
受周秉昆“救急不救穷”的影响,对于借钱的事,郑娟向来是不吐口的,她心里清楚,借第一回就有第二回,没必要给自己添麻烦。
郑娟这话一出口,站在于虹身后的孙赶超就知道没戏了,他抓了抓头发,拍了拍于虹的手臂,语气里带着点失落:“小虹,别难为人家了。秉昆家里置备的那些东西,我们都看在眼里,他们肯定不是故意不借。”
“赶超,钱我是真没有。”
周秉昆接过话头,一本正经地说,
“不过,要是赶上我有空,帮你干活肯定没问题。我这把力气,你是知道的。”
“行!”孙赶超咧嘴一笑,露出两排白牙,一脸憨直,“要是干啥活缺人手,我肯定喊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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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家里,周秉昆端着脸盆去了大众浴池。忙活了一天,身上沾了不少机油味,不洗干净浑身都不舒服。
一个小时后,周秉昆从大众浴池回到了家。身上的油味被洗得干干净净,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,整个人都清爽了不少。
进到里屋,郑娟正坐在炕桌旁,手里拿着一本书,一边看一边在本子上写着笔记,眉头微微蹙着,看得格外认真。
周秉昆轻手轻脚地走到她身后,见她看的是初中英语,忍不住笑了笑,语气里满是打趣:
“娟儿,你和我姐都开始学英语了,这是要赶时髦啊。”
郑娟扭过头,嘟了嘟嘴唇,
“我妈说,英语是港岛那边通用的语言,我早晚要过去继承家产,英语是一定要学的。我初中没学过,现在只能自学,学得可慢了,好多单词都记不住。”
周秉昆坐到郑娟身旁,双臂轻轻抱着她的肩膀,语气里满是鼓励:
“娟儿,你聪明,又有毅力,什么都能学会的。”
郑娟往周秉昆怀里靠了靠,声音低了下来,语气里满是思念:
“秉昆,我想我妈了。”
周秉昆能从她的眉眼间读出那份浓浓的思念,心里也跟着一软,紧了紧抱着她的手臂,轻声安慰:
“娟儿,你们母女已经相认了,只要有机会,你妈就能过来看你。等政策好了,吉春和港岛开通航班,你们想见天天都能见到。”
郑娟拧过头,看着周秉昆的眼睛,语气里满是期待:
“你是说,将来我要是去了港岛,想见吉春的你,当天就能看到了?”
周秉昆用力点点头,语气笃定:
“那是当然,港岛飞到吉春,五六个小时就能到。就算是经停,八九个小时也到了。早上还在港岛喝早茶,晚上我们就能在一起吃饭了。”
这个年代,吉春机场只有去京城的一个国内航班,上一次郑娟母亲叶晚坐飞机从上海来吉春,也是经京城中转才到的。
能坐飞机的人凤毛麟角,大多数人连飞机都没见过,更别提有坐飞机的概念了。
更何况郑娟连吉春都没出去过,火车都没坐过。
周秉昆的话,让郑娟的眼睛一下鲜活起来,闪着亮晶晶的光,娇声说道:
“这就是说,等我将来真的回港岛,你留在吉春造汽车,只要我想见你,早上走,晚上就能见到你了?”
周秉昆用力点点头,下巴抵着她的发顶,“是啊,我要是想你了,当天也能飞到港岛去找你!”
听了这话,笑意瞬间浮现在郑娟脸上,像一朵盛开的桃花。她往周秉昆怀里钻了钻,小声嘀咕:
“秉昆,我一天看不到你,就会想。可我妈说,现在留在吉春是权宜之计,等内地政策好了,我一定要回港岛。我也跟我妈保证了,等72年,你二十周岁,我们能领证了,我们就把结婚证领了,再有了孩子,我和我爸妈就公开相认,再去港岛看看我爸。”
周秉昆将郑娟抱得更紧了,下巴蹭着她的额头,语气里满是宠溺:
“娟儿,你还怕我跑了啊?”
“我怕没结婚就去了港岛,总看不到你,你就喜欢上别人了。”
郑娟抬起头,看着他的眼睛,语气里带着点小小的不安,
“你有本事,人又好,特别招女孩子喜欢。我看曾珊对你就挺有意思的,只是因为我在,她才没表现出来。我要是不在,还没跟你领证,就不一定会这样了。”
这一番话,听得周秉昆心头一惊。
在他看来,曾珊在吉春这段时间表现得十分理智,对他的感情更是半点都没流露出来,还以为郑娟没看出来呢。
可转念一想,女人在感情上向来是敏感的,怎么可能感受不到呢?
郑娟明明看出来了,却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,周秉昆多少有些心虚。
第237章 “你怎么什么都懂?”
前世的经验提醒周秉昆,这个时候一定不能承认,最好的方式就是装糊涂。于是,他抓了抓头发,故意摆出一副茫然的样子:
“娟儿,曾珊初中刚毕业,就是个小丫头片子,啥都不懂,你别胡思乱想。”
郑娟睨了周秉昆一眼,小嘴一撅,嘟囔道:
“说得好像你多大似的……别忘了,你才十九岁呢,怎么什么都懂。”
有了郑娟这句话,周秉昆迅速找到化解尴尬的办法。
他双臂一用力,把郑娟抱到自己腿上,凑到她耳边,用带着点沙哑的声音低语:
“娟儿,你说的没错,我真的啥都懂。”
说着,他的嘴唇轻轻压在郑娟柔软的唇瓣上,另一只手摸索着拉了一下灯线。
“啪嗒”一声,屋里瞬间陷入一片漆黑,只剩下两人逐渐急促的喘息声,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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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星期后,周秉昆从郑娟那里得到一个好消息,一个好得不能再好的消息——曲秀贞说,郭丽怀孕了。
算一下日子,马帅和郭丽结婚正好两个月,蜜月过了七天就回了北大荒。现在察觉到怀孕,时间刚刚好,不多不少。
正好,王宝国从山里带来了陈琦收来的足龄野山参,二十年的有五六株,周秉昆打算把这些都给马守常带去。
其他十五年以上的野山参,周秉昆准备磨成粉,制成野山参宫廷粉寄去北大荒给郝冬梅和陶俊书,寄去京城给曾珊她妈。
剩下的一些,就留给金月姬和郑大娘平时冲水喝,补补气血。
说干就干,周秉昆找厂里的师傅帮忙,用磨具做了一个手动研磨器。虽然不如前世那种电动的磨得细腻,但把野山参切碎后,磨出来的粉也挺细,能达到微精粉的要求。
郑娟负责把野山参切成细细的碎末,周秉昆则摇着研磨器的把手,一下一下地研磨。磨好的细末,郑娟再小心翼翼地收起来,按照曾珊留下的宫廷秘方,一点点地调配。
两人忙活了整整一个晚上,终于磨好了满满两个罐头瓶的野山参粉。
看着罐子里细腻的粉末,郑娟微微一笑,眼神里带着点好奇:
“秉昆,上一次曾珊说,这个特别补,你说我用不用吃啊?”
周秉昆笑了笑,擦了擦额头的汗,语气里满是认真:
“人参这种东西属于热补,身子不虚就没必要吃。你气血很旺,一年四季手脚都是热的,不需要补这个。”
“那就不用了。”
郑娟点点头,随即又想起什么,问道,
“冬梅姐我没见过,要是她真的一年四季手脚冰凉,确实需要补补。那陶成闺女也是这样么?”
这话问得轻描淡写,却带着点不易察觉的试探。
陶俊书的手,被她咬到嘴唇那次确实握过,六月份的天气里,手带着点凉意,不知道算不算体寒。可这话周秉昆当然不能跟郑娟说,他笑了笑,语气平淡地解释:
“老陶那个人疼闺女,非得让我给她寄过去一瓶,总不好不给弄。”
“人家说了,就给弄弄……”
说到这里,郑娟用一种特别的眼神看着周秉昆,嘴角带着点似笑非笑的弧度,
“老曾女儿曾珊我见过,长得挺秀气的。老陶女儿长啥样,我还没见过呢?”
郑娟这么问,周秉昆后背瞬间冒出一层冷汗。
陶俊书上次冲动之下咬他嘴唇那一下,郑娟虽然没细问,但他心里清楚,嘴唇破成那个样子,不可能是自己咬的。前些天郑娟突然提起曾珊,现在又问到陶俊书,难不成她知道了什么?
还是前世的经验管用,遇到这种时候,装糊涂是最好的办法。
周秉昆一边用抹布擦着研磨器上的粉末,一边故作轻松地说:
“娟儿,好不好看,各花入各眼。但在我这儿,没有人比你好看。”
这一次,郑娟似乎没有被他的花言巧语打动,她嗤笑一声,眼神里带着点狡黠:
“这么说,就是好看了。”
“我可没说,是你自己说的……”周秉昆连忙转移话题,直了直腰,指着炕桌上的野山参粉,“娟儿,明天我们去我干爹家,把那几株二十年的野山参带上。”
“好啊。”
郑娟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,点点头,随即又有些犯愁,
“你说用不用给郭丽带点别的东西过去?总不能空着手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