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秉昆刚从太平胡同回到家,还没来得及把给母亲说郑娟明天来的事,院门外就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。
开门一看,是蔡晓光,依旧是风尘仆仆的模样,帆布包斜挎在肩上,鞋上全是黄土。
“秉昆,有好消息!”
蔡晓光一进门就嚷嚷着,拉着周秉昆往屋里走。
两人在炕沿坐下,蔡晓光往前凑了凑,眼里满是兴奋:
“我爸刚帮我问了二道河农场队长!
别说,还真没白问!
那边有个小学,只有一个老师。这个老师成分被查出问题,正在被审查,没法了上课。
再过一个星期学校就要开学,要是你姐愿意,队长说可以去试试当老师!”
“真的!”
周秉昆一下就兴奋起来,身子都坐直了,
“晓光哥,你可太厉害了!
我姐的文化水平你还不知道?高中毕业,写文章、画画、唱歌样样行,教个小学,绝对没问题!”
一想到姐姐不用在田里干重活,能在学校里教书,周秉昆心里不知道有多高兴——
姐姐从小没吃过苦,这个年代教书虽然地位不高,总比刨冻土、搬草料轻松。
“那可不!”
蔡晓光眼睛都亮了,语气里满是自豪,
“你姐可是咱吉春出了名的才女,语文、数学不用说,音乐、美术她也会,去小学教书,绰绰有余。
后天我就跟我爸去二道河农场,到时候跟负责人把这事敲定,让你姐早点安心。”
周秉昆看着他激动的样子,由衷地说:
“晓光哥,我姐能有你这样的男朋友,真是太幸运了。”
这话不是客套,是他的肺腑之言——
一个女人能遇到愿意为她奔波、为她着想的人,本就是天大的幸福,可姐姐现在还没看清这份好,总惦记着冯化成,实在是身在福中不知福。
蔡晓光却摆了摆手,脸上带着点不好意思的红,语气格外认真:
“秉昆,你这话不对。能为你姐做事,我才觉得幸福。我喜欢她,不管做什么都愿意,不图她感激,就想让她过得好点。”
看着他这副近乎“舔狗”的模样,周秉昆忍不住笑了,拍了拍他的肩膀:
“行了行了,别光顾着掏心掏肺。
我跟你说,跟我姐相处,得保持平等的人格,别总把自己放得太低,不然她反而不会把你当回事。
这次你帮她换成老师的工作,是实实在在的忙,她肯定会感激你,你可得把握住机会,别再像以前那样,只知道围着她转。”
蔡晓光连忙点头,眼里多了几分清醒:
“我懂,我懂!这次我听你的,既要帮她把事办成,也不卑不亢,让她知道我不是只会顺着她的软骨头。”
周秉昆看着他开窍的样子,心里十分高兴——蔡晓光要是能抓住机会,让姐姐早点看清谁才是真心对她好,就再好不过了。
第22章 为郑娟报仇
太平胡同。
天还没大亮,
郑娟悄悄推开家门,脸上蒙着厚厚的围巾,只露出一双眼睛——
她怕被街道的人认出来,特意起了大早。手里用纸包着四根刚串好的糖葫芦,是特意带给周秉昆母子的,脚步轻快地往光字片方向走。
之所以走这么早,除了担心被街道人看到,还有一点,是周秉昆说今天要来接他。
看他的样子一定会来。
光字片到太平胡同往返八九里地,郑娟不想让周秉昆折腾。
早点到周家,周秉昆就不用来了。
她对这条路熟得很,去年夏天卖冰棍时,几乎天天走。
穿过太平胡同,走过那条长着白杨树的街,再拐进一条窄巷,就能到光字片了。
走得急,身上渐渐热起来,额头沁出细汗,她把围巾往下拉了拉,露出半张脸,深喘了几口粗气,又加快了脚步。
刚进窄巷没几步,迎面忽然走来两个男人——一个穿黄棉袄,头发乱糟糟的;一个穿不合身的呢子大衣,身形消瘦。
郑娟心里一紧,下意识把围巾往上拉,遮住大半张脸,低着头想快点走过去。
两人与她擦肩而过,她松了口气,正想快走离开,身后却突然传来冰冷的声音:
“你给我站住!手里拿的什么东西?”
穿呢子大衣的男人喊了一句。
郑娟心头一慌,知道遇上坏人了,撒腿就往巷口跑。
可穿黄棉袄的男人跑得极快,三步就追上她,从她身后伸手,一把抓住围巾,狠狠一扯,围巾掉在地上,露出了脸。
“哟,小妞长得挺俊啊。”
黄棉袄男人盯着郑娟的脸,眼睛一下就直了。本想抢些东西,看到这么漂亮的姑娘,忘了抢东西这个事,伸手就往她脸上摸。
“你们走开!再不走我就喊人了!”郑娟知道遇到了坏人,急忙躲开他的手,声音里带着颤抖。
“喊啊,这巷子背街巷子,没有人走,谁能听见?你这么好看,陪哥乐呵乐呵。”
黄棉袄男人坏笑着,像饿狼似的扑过来,一把抱住她,张嘴就要亲。
郑娟拼命把他推开,可她的反抗更加激起了对方的兽欲——黄棉袄反手给了她一个耳光,“啪”的一声,打得她耳朵嗡嗡响。薅住她的头发,头伸了过来,要亲郑娟的嘴。
穿呢子大衣的男人则站在一旁,慢悠悠掏出烟点燃,像看笑话似的看着这一切,半点要阻止的意思都没有。
郑娟拼命扭动身体,不想让黄棉袄得逞。黄棉袄见她不肯顺从,气急败坏地又扇了她一巴掌,这一巴掌比刚才更重,郑娟顿时两眼发花,脸上火辣辣地疼,身体顿时不再受控制一样,失去了抵抗能力。
黄棉袄一脸淫笑,再次亲过来。
这时,一声怒吼突然从巷口传来:“住手!”
没等黄棉袄反应过来,一只脚狠狠踹在他小腹——
力道极重,他像个破麻袋似的被踢飞出去,在地上滚了几圈才停下。还没等他反应过来,踹他的人跟了过来,照着他的脸连踢几脚,黄棉袄疼的嗷嗷嗷直叫。
穿呢子大衣的男人见同伙被打,挥着拳头就冲过来,可对方反应奇快,反手一拳,“砰”的一声砸在他面门上。
他只觉得鼻子一酸,鲜血立刻流了下来,还没缓过神,又一拳打在左眼上,眼前瞬间金星乱冒,晃了晃险些栽倒。
“秉昆!”郑娟看清来的人,哭着喊道。
踢倒在地的黄棉袄挣扎着爬起来,扯着破锣嗓子喊:
“小崽子,你想死是不是!”
从地上摸到一个石头,撇向周秉昆。
周秉昆迅速一侧身,躲过石头。上前两步,又是一脚,踢到骆士宾的小腹。
黄棉袄“啊”的一声惨叫,再次倒在地上。
周秉昆没给他喘息的机会,冲上去对着他的头、腹连踢几脚,疼得他在地上蜷缩成一团,嗷嗷直叫。
解决了黄棉袄,周秉昆又转身薅住穿呢子大衣男人的头发,左右开弓扇了两个耳光,再一脚把他踹倒在地。
不过几分钟,两个男人都躺在地上,一动不敢动了——
他们正是昨天周秉昆遇到的骆士宾和水自流。
按昨天想的,周秉昆一早就出门来接郑娟。可他没想到郑娟天没亮就出了门,若不是他来得及时,剧中的悲剧恐怕真的要重演。
郑娟整了整被扯乱的衣服,看到周秉昆,眼泪“哗”地流了下来,扑到他怀里。
周秉昆张开手臂紧紧抱住她,看到她脸上清晰的巴掌印,想到前世她就是这样被骆士宾欺辱,怒火瞬间涌上心头——
冲了过去,对着骆士宾的下身狠狠踹了几脚,“畜生,你这个畜生!”
这几下,骆士宾像条狗一样,疼得直打滚,惨叫连连:“大哥,别打了!再打就打死了!”
见骆士宾脸色变得苍白,周秉昆停下脚——
他知道,这个年代只要不打死人就没人管,尤其是骆士宾这种盲流;可真打死人,就是命案,为这两个畜生不值。
蹲下身,薅住骆士宾的头发,左右开弓又是两个耳光,打得他眼珠子都要掉下来,像一双死鱼眼睛:
“以后别让我再看到你,见一次打一次!”
“大哥,我再也不敢了!再也不敢了!”
骆士宾被打怕了,连连求饶,周秉昆让他磕头,他都不会犹豫。
周秉昆又看向刚爬起来的水自流——水自流的眼睛肿成了熊猫眼,右脸高高肿起,哪里还有英俊的模样。
“你也一样,再让我看到,下场和他一样。”
水自流连忙弓着腰点头,恭恭敬敬:“老大,您说啥就是啥,我再也不敢出现在您面前了。”
周秉昆不再看他们,握住郑娟的手:“娟姐,我们走。”
郑娟点点头,手紧紧回握着他,没有半点要松开的意思。
两人手牵着手走在巷子里,郑娟靠在他身边,像找到了依靠的大山,之前的恐惧渐渐消散。
周秉昆心里也清楚,穿越到这个年代,拳头或许比什么都管用——再多的聪明才智、财富,在这混乱的年代都不如一身力气能保护想保护的人。
穿越前,他总是不理解,为什么一条街最漂亮的姑娘都跟了这条街最能打的。
现在,理解了。
第23章 “我娘是49年捡到的我……”
穿过两条街,就到了光字片周家所在的小巷。
刚走到巷口,就看到乔春燕拎着水桶迎面走来。
乔春燕同样看到周秉昆牵着一个姑娘,心里“咯噔”一下,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似的,愣了愣才迎上去:
“秉昆哥,这是谁啊?”
周秉昆感受到郑娟的手没有松开,心里一暖,憨憨一笑:“这是我对象,郑娟。”
说完又侧过头对郑娟说:“娟姐,这是乔春燕,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同学。”
郑娟没有反驳,她本就对周秉昆有好感,经过刚才的事,已经喜欢上了这个能保护她的男人。
这个年代,充满着太多不确定,有人保护,就是最幸福的女人。
对着乔春燕微微一笑:“春燕你好,我叫郑娟。”
乔春燕看着郑娟漂亮的模样,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,自惭形秽的感觉涌了上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