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沈正在有板有眼的切菜。
自从啃儿子后,他的家庭地位就急剧下降,除了要干家务,时不时还要被李红娟唠叨几句。
不过他心态好,倒也觉得没什么。
李红娟起了锅,跟沈和平道:“老沈啊,你儿子眼光还可以,我看娜娜就挺好的,长得漂亮,也挺会说话。”
沈和平笑着道:“毕竟是老沈家的基因,找对象的水平自然承袭于我。”
李红娟愣了下,才反应过来沈和平不仅夸了自己,还拍了她的马屁。
“你少来!”
李红娟白了他一眼,不过内心却是美滋滋的。
沈和平依旧笑眯眯的,他现在已经掌握了家里的生存之道。
反正多哄老婆开心就完事了。
不过说起来,他当初追李红娟的时候,就是个一穷二白的小伙,能追上家境不错、且年轻时也好看的李红娟,肯定是有两把刷子在身上的。
两人忙活了一会,李红娟忽然忧心忡忡道:“老沈,我就是担心他们不结婚,以后会不会有什么影响。”
“这有什么的。”
沈和平慢条斯理道:“现在这种情况确实很普遍,反正又不影响生孩子。”
沈和平知道沈远为什么不结婚,这小子明显还没浪够。
不过这么早带对象来家里,不是这小子的风格,显然还有隐情在里面。
果然,一家人吃饭的时候,沈远公布了一个重磅消息:“老爸老妈,娜娜怀孕了。”
“怀孕了?!”
李红娟一下筷子都拿不稳了,惊讶的看向陈娜:“娜娜,多久了啊,怎么现在才说?”
“阿姨,不好意思,现在才告诉您。”
陈娜俏脸一红:“快一个月了。”
“你说你,沈远,这种事你怎么不早点跟我们讲呢。”
李红娟教训了沈远一嘴,然后又关心起陈娜:“娜娜,今天这些菜都有些辣,合不合你胃口啊?怀孕的话,不能吃太重口的。”
陈娜抿着嘴巴道:“我挺喜欢吃的,因为我平时也比较爱吃辣。”
“好吧,那你爱吃就多吃些,以后常来家里,我做给你吃。”
李红娟心想难怪沈远带陈娜回家,原来是怀孕了啊。
好小子,出息了啊!
李红娟的心情更美丽了,儿媳妇怀孕,就意味着她可以带孙子或者孙女了。
“娜娜,多吃点,多补充一些营养。”
李红娟给陈娜夹了一块猪脚。
“谢谢阿姨。”
“还叫什么阿姨啊,以后就叫妈。”
“嗯谢谢妈。”
陈娜轻声道。
沈和平看了眼沈远,心想果然如此啊,要不然这小子肯定不会这么快带对象回来。
接着老沈又看了眼李红娟,心说这还只是第一个儿媳妇,到时候见到第二个第三个儿媳妇的时候,希望你也能保持住这份初心。
沈远看着这对婆媳相处融洽,满意的点点头。
而这时,他还发现陈娜头上的97好感度跳动了一下。
【好感度:98】
这属于意外的收获,沈远带陈娜来之前压根没往这方面想。
第169章 你故意让人试探我?
吃完午饭后,陈娜主动提出要洗碗,不过被李红娟劝出了厨房:“你怀孕了,就安安心心养胎,这些活都不用你干。”
“沈萱!你过来,把碗洗了!”
沈萱正想摸回卧室偷懒,听到声音,只好嘟着嘴巴、不情不愿迈动脚步来到厨房。
沈远是打算吃完午饭就带陈娜回去,被李红娟劝在家里吃过晚饭再回去。
婆媳之间一见如故,聊起天来没完没了的。
直到晚上8点多,李红娟才放人,不仅准备了满满两大袋吃食让两人带回去,还拿出一个纸袋塞给陈娜。
沈远看了一看,里面全是红红的钞票。
估了一下,至少是8.8万,或者10.8万。
回到松湖天地已经接近9点,沈远帮陈娜把东西提上楼,然后则准备去清吧。
离开的时候,陈娜抱着沈远喃喃道:“沈远,少喝点酒呐。”
“嗯,放心吧。”
沈远拍了拍陈娜的美背,两人温存了一会,他这才离开。
沈远虽然是清吧的股东,但只去过一次,其他的大小事全都是李宇航和肖思瑶在处理。
李宇航会时不时发些装修视频在群里,一周前,招牌也做好了,就叫“微醺”。
沈远以前也经常在玉带街和解放西一带混,所以不用导航,轻车熟路来到“微醺”。
微醺其实在玉带街很吸睛,因为旁边的酒馆或者清吧都是复古或者英伦,只有微醺是工业风。
走进独具特色的微醺,沈远发现客人还不少,现在是10点,基本坐了八到九成。
这些应该大多是李宇航叫过来捧场的朋友。
而且气氛搞得也可以,台上请了乐队在唱梁博的歌,台下的男男女女都喝得面红耳赤。
沈远环顾一圈,也没找到李宇航的身影,于是只好一桌桌看。
“沈远?”
这时,忽然一只手搭在了沈远的肩膀上,沈远转头一看,一个年轻男生正惊讶的看着他。
男生体型微胖,脸圆乎乎的,戴了副眼镜。
他觉得这个人有些面熟,但是一时半会又想不起名字。
“是我啊,金康文。”
听到名字,沈远瞬间想起来了,是他的初中同学,成绩还不错,后来去了燕京读大学。
沈远依稀记得他家是做家具生意的。
自从初中毕业后,除了李宇航,其他同学基本没怎么联系,所以看到后都认不出来。
那个时候金康文可比现在胖的多,现在还瘦了不少,不过脸依旧圆圆的。
“康文啊。”
沈远笑着跟他打了个招呼。
“来来来,我们初中的同学都坐在这边。”
金康文自来熟的勾着沈远的肩膀,边走边道:“这都多少年没见面了,今晚可得好好喝几杯。”
“可以。”
沈远跟着金康文来到侧边的一个卡座,坐着八九个人,有男有女。
男的他都面熟,应该都是初中同学。
女的倒是没见过,不过都打扮清凉,身姿倒也不错,就是妆容比较厚,看来都是他们带来的女伴。
不过这些女伴,比起一般场子里的公主的质量要好不少。
沈远听李宇航说过,他们出来玩一般都不会去场子挑妞,都是吃晚饭的时候已经把最好的妞叫到了饭店。
在饭店给了小费,直接带着妞去酒吧或者会所。
要是等到九点十点再挑,估计都是别人挑剩下了的。
要不说有钱对应的就是资源呢。
普通人不仅想不到这种操作,就算能想到也操作不了。
在场的同学看到沈远都不由一愣,因为沈远变化挺大的。
以前身材偏瘦,现在跟个行走的衣架子似得。
体型匀称,衣服下隐隐可见的胸肌,而且两只手臂看起来也很有型。
“沈远,好久不见。”
“好久不见,又长帅了。”
“沈远,果然我们班颜值最能打的还是你。”
“.”
一群男同学热络的跟沈远打招呼,沈远也是逐个回应。
说是帮李宇航捧场,可实际也相当于是场小型同学聚会,没有那种贴脸装逼的人才,大家看起来都挺融洽。
沈远在男同学眼里,第一反应是身材变化。
不过在在场的外围女眼里,看到的又是另一方面。
沈远不仅帅,穿衣有型,关键手上戴着一块爱彼的皇家橡树。
有眼尖的女生一眼就看出是霜金2640,买的话要80多万。
啧啧,本来以为坐在这桌的都很有钱,结果最有钱的才刚刚到。
沈远落座后,跟众人碰了一杯,然后问道:“你们到多久了?李宇航没在吗?”
“我们刚到一会,李宇航说在处理点事情,马上过来。”
金文康跟尊弥勒佛似得,笑眯眯回道。
这厮从初中开始就挺沉稳的,跟谁说话都慈眉善目。
“沈远,来,咱俩走一个。”
这时,旁边有个斯斯文文的男生端起酒杯凑了过来。
沈远转头看他一眼,他叫程贤,家里也是做生意的,听说目前在浙省上大学。
沈远依稀记得,程贤也是罗冰颖的追求者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