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许英光。”
陈凌走回饭桌坐下,拿起一个馒头,简单地把事情说了一遍。
“……就是这么回事,港岛有个拍武打片的明星,叫李莲杰,膝盖旧伤感染,久治不愈,听说我会用土法子治疑难伤口,托许英光说情,想过来试试。”
“啊?又有明星?要来咱们家?”
王素素惊讶地睁大了眼睛,就连高秀兰和正在啃鸡腿的睿睿、小明也都好奇地看了过来。
对于九十年代的普通农村家庭来说,“电影明星”还是一个非常遥远和光鲜的存在。
王素素虽然在港岛见过世面了,也想不到自己家会有大明星接二连三的来。
“嗯,估计明天就到。”
陈凌夹了一筷子鲜美的蘑菇,“放心,就是来看个病,看完就走,应该不会太打扰。”
“用……用那个法子治?”
王素素压低了声音,她自然知道陈凌说的“土法子”指的是什么,脸上露出一丝担忧。
“人家是大明星,能接受吗?别到时候觉得咱们……不卫生,再闹出什么不愉快。”
“放心吧,媳妇。”
陈凌给她一个安心的眼神:“既然他们能打听到这个法子,并且主动找上门,说明是走投无路下了决心的。
况且,我会提前跟他们讲清楚原理和过程,他们同意,咱们才治。
治病救人,讲究个你情我愿,咱们不强求。”
“这倒也是。”
王素素点点头,但眉宇间还是有一丝隐忧。
“那个李莲杰,是不是华哥他们说过的那个,咱们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个少林寺的……”
陈凌看出她的担心,笑着安慰道:“别想那么多,咱们该怎么样就怎么样。
他是来看病的,不是来视察的。
咱们农庄有山有水,有吃有喝,还有阿福阿寿看家,不比哪里差!”
“就是就是!”
小明在一旁插嘴,眼睛放光:“李莲杰虽然厉害,一拳能打坏人的!但是叔叔更厉害,能一拳打死野猪,爸爸说,叔叔还上了港岛报纸呢……”
“嗯,爸爸最厉害!谁都打不过爸爸,爸爸肯定能治好!”睿睿也是对陈凌有着盲目的信心。
“哈哈,爸爸尽力而为。”
陈凌被孩子们逗笑了,摸了摸他们的头,“快吃饭吧,蘑菇凉了就不好吃了。”
话虽如此,但“大明星要来”这个消息,还是让家里起了点变化。
连康康和乐乐似乎都感受到了大人们谈话气氛的变化,咿咿呀呀地叫得更起劲了。
吃完饭,陈凌心里已经有了计较。
他得提前做些准备。
首先,是“蛆虫”的准备。
蛆虫疗法,关键就在于“无菌蛆”。
需要再洞天进行繁殖。
现在他估摸着没什么多余的了。
那些蛆虫蜕变苍蝇的速度太快。
不过也不用慌张。
这个对他而言并不难,洞天里有现成的优良种源和最佳培育环境,可以确保蛆虫的纯净和活性。
今晚就可以着手准备一批。
其次,是治疗环境的准备。
虽然不像正规手术室要求那么高,但一个相对干净、安静、便于操作和观察的环境是必须的。
农庄空房间有的是,收拾出一间向阳、通风好的厢房,彻底打扫消毒,准备好干净的床单、纱布、消毒药剂等即可。
最后,也是最重要的,是沟通。
毕竟,这种疗法视觉冲击力比较强,不是每个人都能坦然接受的。
想到这里,陈凌对王素素说:“素素,下午我收拾一下东边那间空厢房,明天万一要用。你再帮我准备些干净的白布、纱布和烧酒。”
“好,我这就去准备。”王素素应道,立刻起身去张罗。
素素现在带娃真是带的有点腻了。
老想着干活,操劳点家务。
康康乐乐平时就丢给王存业和高秀兰来带了。
下午,陈凌便着手准备起来。
他进入洞天,选取了活力最旺盛的种蝇,在特定区域用富含灵气的药材残渣进行培育,确保能快速得到一批品质上佳的“无菌蛆”。
同时,他也检查了一下之前炮制的一些有助于生肌敛疮的草药膏,到时候可以配合使用。
傍晚时分,许英光的电话又来了,确认了李莲杰已经登上飞往省城的航班,预计晚上十点左右抵达省城。
会在省城住一晚,第二天一早会订好船送他来陈王庄。
“阿凌,杰哥他很感激你,情绪有点激动,你多包涵。”许英光最后叮嘱道。
“放心,许老板,到了我这里,我会尽力的。”陈凌平静地回应。
“哈哈,我当然放心,我主要是想谢谢你,这么给我面子……”
许英光的确感受到陈凌的诚意了,毕竟他听说,港岛那家饭店,也不是谁想入股就能入股的。
那位叫萱萱的女星,背景不比李莲杰差多少的,陈凌该拒绝还是会拒绝。
第967章 疑云
陈凌刚把东厢房收拾利索,铺上王素素找来的干净白床单,又用烧酒擦拭了一遍准备用来处置伤口的小桌,就听到院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和呼喊声。
“富贵叔!富贵叔在家不?”
是陈玉强的声音,带着明显的焦急。
陈凌应了一声,放下手中的东西迎出去:“在呢,玉强,咋了?慌里慌张的。”
陈玉强和陈泽气喘吁吁地跑进院子,陈泽手里还提着一个草编的网兜,网兜里似乎装着个东西。
“富贵叔,你家散养在河边那群大雁,死了两只!”陈玉强抹了把汗,急声道。
“啊?死了两只?慢慢说,咋回事?”
陈凌愣了一下,大雁可不好惹啊,老鹰都很少有抓大雁的,除非碰上迁徙的时候。
“也不知道咋回事,像是被什么东西祸害了!”陈泽把手中的网兜提起来。
陈凌这才看清,网兜里是两只成年大雁的尸体,脖颈以不自然的角度搭拉着,羽毛凌乱,沾着泥污和已经发暗的血渍。
最显眼的是,两只大雁的脖颈靠近背部的位置,都有几个细小的孔洞,周围的羽毛被血浸透板结,伤口不大,却透着诡异。
王素素闻声也从屋里出来,看到大雁尸体,惊呼一声:“呀!怎么搞的?是让野猫子咬了吗?”
“不像野猫。”
陈凌蹲下身,仔细查看伤口,眉头紧锁:“野猫咬伤多是撕扯痕迹,伤口不会这么整齐细小……这看着倒像是……被什么东西的尖牙咬穿的。”
他用手比划了一下伤口的大小和间距。
“看这牙印,非常小,但很深,直接咬穿了脖子,一击致命。”
“如果是黄鼠狼或者狐狸,伤口会比这个大,而且通常会吸血。”
“这伤口……太干净利落了,像是专门冲着要命去的。”
“可不是嘛!”
陈玉强:“俺们也觉得邪性!发现的时候,雁群乱糟糟的,死的就倒在河滩草窠窠里,要不是六妮儿他们去河边摸螺蛳看见,我们都不知道。”
“关键是!”
陈泽补充道,脸上带着困惑:“阿福阿寿这几天不是常在那边转悠吗?昨天下午俺们还看见阿寿在河滩上趴着呢!啥玩意儿这么大胆子,敢在老虎眼皮子底下作案?”
这话点醒了陈凌。
是啊,阿福阿寿作为这片区域的“霸主”,它们的气息对绝大多数野兽有着极强的威慑力。
寻常的豺狼狐狸绝不敢在它们频繁活动的区域猎食,更别说去动明显和人类关系亲近的雁群了。
这不符合常理。
“走,带我去看看现场。”
陈凌站起身,神色凝重,怕再出现什么过山黄之类的东西。
“我们也去!”小明和睿睿他们听到动静也跑了出来。
“你们在家待着,听话。”陈凌摆摆手,对王素素说,“我去去就回,看好娃娃们,别乱跑。”
王素素点头:“你小心点。”
陈凌跟着陈玉强二人快步往村南河边走去。
……
河边那片熟悉的浅滩和芦苇荡,此刻显得有些凌乱。
雁群没有像往常一样悠闲地嬉戏觅食,而是聚在离岸稍远的一片水面上,显得有些惊惶不安,不时发出“嘎嘎”的警惕鸣叫。
几只担任警戒的成年大雁伸长脖子,紧张地四下张望。
发现现场的是六妮儿和喜子几个小娃娃,他们此刻还守在原地,小脸发白,看到陈凌来了,像是找到了主心骨,立刻围了上来。
“富贵叔!你看,就在那儿!”六妮儿指着一处被踩踏倒伏的草丛。
陈凌走过去,蹲下仔细勘察。
草丛里有明显的挣扎痕迹和散落的羽毛,泥土上留下了些许凌乱的爪印,非常浅,而且很小,比猫脚印大不了多少,形状也有些奇特,不像常见的兽类。
他拨开草丛,在更靠近水边的湿润泥地上,发现了几个相对清晰的脚印。
那脚印约莫成人拇指第一节大小,四趾,有尖细的爪印,排列方式……
陈凌眯起眼睛,用手指轻轻描摹。
“这脚印……”他沉吟道:“不太像是天上飞的……”
“富贵叔,是啥东西啊?是不是过山黄又来了?”喜子紧张地问,其他孩子也屏住呼吸。
陈凌摇摇头,笑了:“这可不是过山黄,你们没见过过山黄,过山黄是跟老虎似的,不是妖魔鬼怪,就是黄色的獠牙很长的老虎,眼前这个……倒有点像……黄喉貂?”
“黄喉貂?”陈玉强和陈泽面面相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