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成意却听得一愣,完全没想到会是这种答案。
而且这话说出去估计没人会相信,辩论社的成员们肯定会觉得是他幻听了。
邓一舟不爱打辩论赛,就像博尔特不爱跑步,泰森不爱拳击一样,是不可能的。
“是真的,我一开始加入辩论社,是跟路曼一起。”
他这话一出,苏成意的耳朵瞬间就竖了起来。
八卦的气息。
不对,自己什么时候被叶橘传染了?
“我跟她是大一新生活动上认识的,那时候我社恐啊,而且长得又黑又瘦,一身的土气。
她就不一样了,她可是那一届的新生代表,排队在我前面后面的兄弟都在盘算着要找她要联系方式。”
邓一舟说起这些事来,嘴角隐隐带笑,流露出几分怀念来。
苏成意回想了一下,才意识到这位路曼学姐其实长得也很漂亮,是那种很典型的工院校花的外貌。
之所以之前没意识到,完全是因为有了陈锦之和楚倾眠珠玉在前,他对于尚且属于人类级别的美貌已经很有些免疫了。
“散会之后,我故意被留下来打扫现场,才跟她说上第一句话。”
邓一舟春心荡漾的表情成功让苏成意心生好奇。
“说的什么话?”
“她说:这位同学,借过一下。”
苏成意:“.”
这不就是一句客套话吗!有必要怀念成这样么同学?!会不会太纯情了一点啊喂!
不过他这话一出,苏成意倒是跟着尝试着回忆了一下。
楚倾眠和他说的第一句话,要追溯到很小的时候了。
如果按重生之后来算的话,那就是在地铁站的时候,她过来叫自己的那一句:
“苏成意!”
直接就把他从怀疑人生的状态里拉了出来,接受了重生的现实。
而陈锦之和他说第一句话,应该是在教务处偶遇的时候,她非常莫名其妙地主动跟他打了招呼。
“同学你好,我叫陈锦之。”
当然了,事后这家伙解释说是因为他当时看她的眼神太呆了,她忍不住就想过来调戏一下这呆子。
其实还不如不解释。
他那时候只是震惊为什么Iris天降到这里来了,绝对不是被美貌蒙蔽了双眼!
苏成意想,倒还算是有纪念意义,可以理解邓一舟为什么聊到这个就这么春心萌动了。
“然后呢,你们一见钟情?”
苏成意问道。
“怎么可能,我那时候那模样除非是人瞎了才能一眼看上我。”
邓一舟摇摇头。
“是后来社团招新的时候,我偶然看到她报名了辩论社,就也跟着报了。”
“偶然?”
“.我承认是在百团招新里绕了两个小时行了吧!”
邓一舟咬牙切齿,这学弟还真是不给人留面子!
“她是工学院的嘛,每次校级活动才能碰个面,所以.说来惭愧,鄙人努力打辩论的第一个原因,其实就是为了能进校队,可以多点机会见她。”
苏成意点点头,对此表示赞同。
说实话,这种见色起意要比莫名其妙的热爱好接受得多了。
“那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女生,也傻,喜欢谁也不知道遮掩一下,脸上好像写着我喜欢你似的。所以呢,整个辩论队都知道我暗恋她了。
后来有一次跟华大的友谊赛,我决定,如果赢了的话,就跟她表白。
事实证明,flag什么的要少立,果然输了。”
所以后来才一碰到跟华大的比赛就跟打了鸡血一样么?
苏成意暗自腹诽。
“那之后整个社的气氛都很低迷,我一个人回宿舍的路上,感觉非常挫败。
没想到她顶着寒风在宿舍楼下等了我快一个小时,见到我之后的第一句话是:
听xx说你打算赢了比赛就跟我告白?
我心想算了破罐儿破摔吧,就梗着脖子说是,怎么了?
没想到她一下就笑起来,说既然如此,输了比赛的话,告白这种事就只好由她来了。”
苏成意一时间听得心惊胆战,好家伙,这又是一个撩拨少男心的高手。
从邓一舟的神情里也能看出,至少现在,他还是喜欢对方的。
“之后呢?”
“之后,我们就在一起了,跟大多数校园情侣一样。
再之后,就分手了,也和大多数校园情侣一样。”
邓一舟的语速放得很慢。
“为什么分手?”
苏成意皱起眉头。
“鸡毛蒜皮。一两次约会迟到,偶尔被遗忘的节日,吵架的时候没控制好的恶劣语气
说起来都不算事儿对吧?但结果我们就是这么分手了。”
邓一舟的语气轻描淡写,语速却很慢。
苏成意垂下眼睛沉默了一会儿。
事实上,比起那些轰轰烈烈恨不得生吞活剥了对方的分手形式,这样平平淡淡的和平分手才是最常见的。
也是最没有机会和好的。
因为没有什么未解开的误会,也没有恨,或许只是累了。
不过,听来还真是让人觉得有几分遗憾啊。
“其实即使那时候不分手,走到最后的可能性也很小。她是本地人,家里原本就不可能接受我这样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学生。
我想这可能就是我们两个人谁都没有尝试挽留的原因吧。”
邓一舟把最后一罐啤酒仰头喝完,把罐子捏扁,他的腿边已经散落着五六个这样的铁饼。
“从那以后,我倒是真正把热情都投射到辩论社上了。而她退了社,减少了跟所有成员的联系。
我也是很久以后才知道,她之后这一年里并不顺利。舍友联合起来孤立造谣她,实习的时候被上司骚扰,毕设也被卡了很久。这些她都自己憋着,不跟别人说起。”
听到这里,苏成意才明白为什么今天所有毕业生都聚在一起拍照的时候,她是孤零零一个人,只能等着路过的人给她拍张照。
也明白了那些突然冒出来的眼泪源自何处。
“所以说,要珍惜眼前人啊。
能牵手压马路的时候就多牵牵,能说喜欢的时候就多说几句,不会掉块儿肉的”
邓一舟仰面躺倒在草坪上喃喃自语,苏成意保持着原来的姿势,晚风依旧徐徐。
时间到了,路边的音乐社团也开始活动,为了测试音响而放起了歌。
“许多年前,伱有一双清澈的双眼,
奔跑起来,像是一道春天的闪电。
想看遍这世界,去最遥远的远方,
感觉有双翅膀,能飞跃高山和海洋。”
苏成意听过,是SHE的《你曾是少年》,这个时间点,应该刚刚发行不久。
这段歌词一唱完,许多路过的人都纷纷驻足。
“习惯说谎,就是变成熟了吗,
有一套房子之后,才能去爱别人吗?
总是以为成功之后就能抚平伤痕,欲望边埋着错过的人,
当青春耗尽,只剩面目可憎。”
“可不是嘛,有一套房子之后才能去爱别人啊。”
邓一舟酒劲上头,跟歌词对话:
“堂吉诃德最后也只是挑战风车的傻子,成年人终究还是要面对现实啊。”
苏成意听着他在旁边念念叨叨,想到了他方才的谢幕演讲。
他说辩论可以让他说出那些浅薄的见解和对世界的困惑,也可以替他辨别黑白对错。
实际上这样病态地沉溺在思想辩论和交锋的世界里,何尝不是一种对现实的逃避呢。
苏成意想,或许前生他泡在图书馆的那些日子,与其说是学术追求,不如说也是一种逃避罢了。
好像是这样的。
所以之后那些不眠的夜晚,他看着落地窗外霓虹灯照,车水马龙的世界,只觉得格格不入。
只觉得回首前半生,满目疮痍,毫无意义。
所以他重生了,花有重开日,人可再少年。
不过,他的遗憾里还不包括什么意难平的爱情故事。
邓一舟这边,以后要是回忆起来可就更惨了,是要痛饮三大白的程度。
苏成意想了想,从兜里掏出手机,问道:
“社长,你刚刚说什么来着,就是珍惜眼前人后面那句。”
“啊,就是能说喜欢的时候就多说一说啊。你可别不信啊,社长是过来人”
邓一舟愣了一下,好不容易才想起来自己说过什么。
“那你看,现在这里没外人。她听不见,所以你也还能说。”
苏成意默默长按着语音的发送键。
邓一舟的大脑被酒精迷惑了,已然变得迟钝,否则以他打辩论的脑子,肯定能察觉出来此处有诈。
“是吗?那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