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齐:家父文宣帝 第261节

  陈叔宝还沉浸在和新认识的朋友分别的哀伤中,过了一会儿,忽然疑惑道:“阿父,您不回房内陪母亲吗?”

  即便已经接受这个事实,但陈顼面色仍显得尴尬:“今夜不陪,我……要去陪其他姨娘。”

  “噢。为什么那个叔叔来我们家过夜的时候,您就不去陪母亲呢?”

  “你不要多问!”陈顼轻喝一声,随后转身向左右的禁卫道歉,接着才压低声音:“好好休息,明天就能见到母亲了。”

  “噢。”

  陈叔宝似懂非懂。

  另一边的厢房里,高殷迈步走入一间闺房,里面珠帘半卷,兰麝氤氲,整个色调是素白而带些粉色的。

  一名女子坐在梳妆台前,见到有人进来,微微一颤,两名侍女跟进,带上了门。

  高殷走上去,从后方将其搂住,精致的铜镜也展现不完女子绝美的容貌,黛眉轻轻皱起,几乎要让庸俗的男人死掉。

  “至尊富有天下,什么女子得不到,会寻上我这样的……”

  “别妄自菲薄,你可是梁武的外孙女,梁元的外甥女,就是你这样的女子,才是我的天下之一。得不到你,我的天下就失却一珍宝。”

  高殷用脸颊摩挲,不多时,女子的肩胛已经流出细汗,这也不是第一次,女子已经不怎么抗拒了。

  “起来吧。”

  柳敬言低低应了一声,站起身,居然有后世一米七的身高,放在男子里也属高大了,而她的手垂下来,居然超过了膝盖。

  “你看看,就是这双手,这双腿,我宝爱至极。”

  高殷牵起来,另一只手向上撬动,指甲轻抚她的脖颈:“刘玄德可是朕喜爱的英雄,如今,却得到了一个女刘备了。”

  “至尊不要取笑……”

  高殷把玩片刻,才松回手。

  “把朕抱起来。”

  柳敬言听令,将少年抱了起来,不理会他的胡闹,一步步挪到了床榻边,轻轻将他放在床上。

  “该放下纱帐了。”

  柳敬言嗯了一声,脸色逐渐变得红润,心想对不起丈夫。

  一米七的巨人和一米五的少年,这本该是一场毫无悬殊的战斗,但谁都知道结果必然以弱胜强告终。

  一股旖旎的感觉从心中不断涌起,像是平静水潭泛起的涟漪,久久不能平息。

  日后将如何对叔宝解释呢?他长大了,会怪自己吗?

  一声叹息,既是为入齐的命运而感到悲哀,又是为陈氏的得宠而感到荣幸。

  不管了,就这样吧,反正这也不是自己一个女子能决定的。

  皮肤变红,热度也渐渐升高,在这晚秋格外让人所需要,柳敬言不禁抱紧了热源,只希望能快些融化掉。

第465章 白狼

  乾明元年十一月初三,东北的寒风凛冽刺骨,明明还是白昼,却映衬出晦暗不明的天色。

  雪雾笼罩着,令不远处的山峦轮廓影影绰绰,积雪被刮得四处飞散,露出底下冻得坚硬的灰黑泥土。

  “河面结冰了啊。”

  高殷头戴黄金附蝉、插着左貂的武弁,内里穿着宽袖短衣宽腿裤的袴褶服与厚实的襦袍,最外围又多披了一件大红色的绛纱袍,在军队中格外显眼。

  无数的五色牙旗随着狂风猎猎作响,像是在天上飞舞的游蛟,组成一只巨大的五彩金龙。它横贯在营州建德郡上,朝着北方的白狼山有条不紊地移动,宣示着齐国的军威已经抵达国境线,将要严惩那些不顺服的逆贼。

  整支军队静默无声,都抿着嘴唇,尽可能用衣物保护着肉体;又怕浓霜会入侵,呛坏嗓子和头脑,因此无人敢唱起军歌,最多是在喉间小声哼哼,转移对辛苦行军的注意力。

  虽然可以躲在车驾内,但高殷也骑在马上,与将士们一同感受着苦寒。何时展现尊贵,何时又表明自己与他们一体,是一个需要权衡的游戏,而高殷对此把握得很好。

  虽然没有明说,但从行军开始,高殷就坚持骑马,与诸将同等状态前进,多少得到了些将领的认可。

  勉强的结果是他的嘴唇已经开始发紫,从刚才开始就要不断地喝酒暖着身子,他怕自己睡着,或一个失神从马上摔下,因此兴致勃勃地和将领们说话:“你们可知这是何地吗?”

  周围的将领一心二用,一面操控着胯下的坐骑,一面聆听至尊的教诲,生怕错漏一个字。

  “我军已经进入营州,正在建德郡的土地上。”

  “正是!”高殷点头,又喝了一大口酒,口中发出浓厚的白雾:“东汉末年,曹操征伐乌桓,就是在这白狼山阵斩乌桓最后一任大单于蹋顿。此后曹氏一统河北,而乌桓从此衰弱,没于鲜卑,不复为一族而存。”

  在遥远的将来,这里会叫做辽宁省。

  “后赵时期,石虎曾谋伐慕容鲜卑,自幽州以东至白狼,皆大兴屯田。可惜啊……”

  后赵、前燕、前秦、后燕、北魏,每一次政权更迭,都是血腥残酷的试炼,熬出人杰的代价,是无数同类的死亡。

  这里经历过太多的战乱,别说汉人,就连胡人都是十不存一,也让更多的异族得到了上天赐与的机会,纷纷来辽东这里讨口子,甚至随时准备取而代之。

  高殷向北方前指:“此次出征要讨伐的敌人,库莫奚一族,就在前方!”

  高殷又指向东北方,那里有着一座城市:“龙城在那边!三燕以此为龙兴之地,皆立都于此,然皆已殄灭,并入我国,再往前去,便是库莫奚同族之契丹!”

  军将们意识不到这个名字的犀利之处,事实上,此时的契丹只是库莫奚联盟众多部落中的一员,实力远不如奚人,军力应当只有三万多,还分为八部,并不强盛,看不出将来会严重影响中原王朝的命运。

  只有高殷知道,也只有高殷知道。

  他拔出宝剑,对着前方凌冽的风雪,大喊着:

  “天保三年,太祖亲讨库莫奚于代郡,大破之!未想七年之后,彼邪贼心不死,又来寇我边疆!”

  “今次,必尽诛其部族之兵,俘其老幼妇孺为奴,缚其酋首献舞于阶前!当使库莫奚之名,永绝于天地之间!”

  “噢!!!”

  感受到至尊的决心,周围的将士齐齐吆喝了一声,像是震荡的余波,在整支军队弥漫开来,略略扫除了严寒。

  “前方就是白狼城了!”

  士兵跑来禀报,让诸将心头一震,就快要到目的地了。

  高殷大喜,下令诸军加速行军,争取早一些赶到城中休憩,再撑下去,他自己也有些顶不住了,此刻他无比感激自己前次发生的尴尬。

  和柔弱的汉人女子深入交流的时候,她们总是很快投降,毕竟年轻,还没成熟,即便是体能强于高殷的郁蓝,也不得不臣服在男子对女子的天然优势上,虽然征服她要比一般女子更加吃力,但也更有快感。

  可对那些年长的女性来说,局势就完全倒转了过来,比如在和柳敬言密谈之时,发生了极为尴尬的事,就是五体虽然尚可投地,但四肢却已经疲惫不堪,到最后只能瘫软在床榻上,任女刘备施为。

  当时高殷羞愧的想,自己这算不算是“小殷玉体横陈夜”了呢?

  自那以后,他便发奋锻炼,经常与郁蓝一同出猎训练,在皮肤变得粗糙、身形变得瘦削,让母后心疼得搂在怀中,揉搓面庞的同时,也变得比以前更像个男子汉了。

  说白了,就是更加耐糙,若是换了不熟悉的人来,只怕会觉得像是一名小将,多过一位儒生或者帝王。

  不过高殷对自己现在的转变很满意,假以时日,没准自己也能跟高洋一样,光膀脱衣,亲自追着敌人乱杀。

  谁又没有一个在杂兵堆里开无双的梦想呢?

  北方天黑得早,军队在酉时二刻,踩着夕阳的尾巴进了城,上下将士都松了一口气,今夜不用在野外扎营,有城墙房屋御寒,好歹能睡个安稳觉了。

  理所当然的,进入城中的将领们有着特权,自然而然地开始了小型的宴会,开始将自己灌醉。

  高殷当然对这种现象不满意,但好饮酒是刻在鲜卑人的出厂设置里的,而且齐军的军纪一直都不算好,这点在高欢时期就已经风气深重、难以改变了,说实话,哪怕高洋在世,也没办法——他还会是带着群臣一起酗酒的那一个。

  这个恶调甚至影响到了齐国的命运,后世说宇文邕的伐齐水分很大,还有北齐直至灭亡,军力也比北周强,之所以会有这种看法,很大程度来源于宇文邕伐齐时被高延宗击破,而且是宇文邕左右身边的人全部死亡,自己接近走投无路,全靠侥幸才逃脱生天的地步。

  这时候高延宗派人找宇文邕的尸体,但没有找到,正要继续追击,结果齐军打了胜仗后立马到街坊饮酒,饮了个烂醉,导致高延宗没法整理队伍,最终让宇文邕卷土重来,灭了齐国。

  所以在没有足够的威望之前,高殷也没法去改变这个好饮酒的现象。何况将士们也连日行军,十分辛苦,今日进了城中,喝个酒暖暖身子,不是很合理吗?即便是高殷自己,一路上也没少喝。

  因此高殷也只能暂时纵容这种现象,默许了他们今夜的狂欢。

  不过他心中还是很担忧的,这也就是打库莫奚、鲜卑这种不入流的对手。

  若对方是杨忠、杨素、韩擒虎、史万岁这种级别的大将,没准会大着胆子,趁着雪夜一路奔袭到白狼城,打他们个措手不及,那自己这亲征就直接变成笑话了,而且是近十年间最大的军事笑话,堪比尔朱兆。

  还是要整顿军纪啊!

  高殷叹息,勉强和众将饮了两杯,便回到了内堂去。

  让他颇为欣慰的是,自己在天策府的军事建设有了效果,至少由他亲自提拔、出身天策府的将领们没有酗酒,和他一样,象征性的饮了两杯就停,保持了清醒。

  要不怎么说会揣测上意的人爬得快呢,这些善解人意的老下级,让高殷的心里暖暖的,很贴心。

第466章 放贼

  高殷正独自坐在内堂中看书,等高长恭拉帘进来时,见到高殷披着毯子、伸手烤火。

  听到响动,高殷放下书本,却不急着转头过来,而是先说了一句:“我猜是孝瓘吧?”

  高长恭忍不住微笑,跪地行礼:“是臣。”

  高殷将书放到一边,让侍者多倒了杯茶,示意高长恭饮着:“不和他们多喝会儿?”

  “大战在即,全身心拿来考虑如何作战都嫌时间不够,哪有享乐的功夫?”

  高殷内心啧啧称赞,上帝的骰子有时候很调皮,在调出几个大畜生后,还会给高家丢一个像高长恭这样的完美臣子。

  不过反过来说,这恰好是他的不幸,因为多疑的人总是怀疑别人有所求,对帝王而言,权力、法律、财富、地位、官禄、美色……能被这些东西控制住的臣子,才是最好用的臣子。

  若这些都不能收买,只能说这个人有大志向,要么流芳百世,要么……取而代之。

  如果是文人,还可以往前面上面靠,像高长恭这样能征善战,道德又高的人,就很容易让平庸之君所猜忌了。

  要不是高殷熟知历史,也不敢像现在这样任用高长恭。不过高长恭已经通过了他最终的考验,连亲哥都能出卖,足见其死忠。

  君臣饮尽一盏,侍者又添新满,随后十分有眼力见的退出堂内,将秘密留给二人。

  高殷起身从旁边取过一册图书,缓缓展开:

  “我齐肇建,太祖便在此白狼城附近修筑了长城,防御蠕蠕、突厥等国,现在倒是用来对付库莫奚了。”

  “此次作战,我们便依托长城,等候来犯?还是……”

  防守反击,这也是个打法。异族的初始设定就是不擅长攻城,毕竟他们多是骑兵。

  从匈奴人开始,常用的手段就是驱赶汉民攻城,或者是围城不打,通过长期围困、断绝外援来迫降敌军,并减少本族的损失。

  骑兵的优势,自然是其高机动性,从汉朝开始,匈奴所谓的攻城入寇,主要指的就是攻入郡土。治所是郡的中心枢纽城池,一般而言守御能力不低,异族也难打,不过也不用打。

  他们只需要在郡内辖区纵马驰骋、四处劫掠,攻打下面的县镇乡等防御力不足,又能搜刮粮食布帛钱财的地方就足够了,有着马匹,再加上中原王朝的调度需要一定时间,往往先头会非常顺利,即便郡兵出来交战,也能撤退到野外,有充足的空间与中原军队交战。

  这就是高洋耗费大股国力设置长城的原因,他当然知道这样很亏,很冤大头,可齐国的外交态势很差,要同时防御周国、陈国、突厥、库莫奚、契丹甚至高句丽等国的骚扰,这是捍卫齐国主权所必要的投资。

  有了这些长城和军戍后,异族的骑兵就在各个小隘口中受到阻隔,不仅能让齐人提前得到预警,同时还有一定的反击能力,虽然资耗多了些,到底是有用的。

  “可这不就是又一个六镇了吗!”

  高殷拍案轻喝。

  要知道,六镇现在其实也没有实际收回来,虽然名义上在齐国之下,但敢去赴任的官员可不多,要说的话,更像是被董卓焚烧过后的洛阳,是一块混乱的飞地。

  天保五年,高洋和柔然作战的地点是黄瓜堆,这个地方是在山西境内,桑干河北岸,是齐国抵御异族的前沿阵地。从黄瓜堆的东北方向去一百六十里左右,就是恒州,也就是未来的大同市,是长城的西线最北防御点,齐国边疆上的好大一片,说得好听点是战略缓冲区,说得难听那就是异族的后花园。

  “今次他们来,打跑他们就够了?那下次再来,就再调集军队陪他们打第二、第三次?”

  高殷可不想这样。

  他现在做的,其实就是历史上高演应该做的工作,史书虽然说高演打了个大胜,但直到565年,幽州刺史斛律羡仍旧以“北虏屡犯边,须备不虞”为由,又修了二百里长城,才将防线基本稳固起来。

  五年就能卷土重来,说明高演将库莫奚打得不够痛,不够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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