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仙师:我赐皇明五百年 第210节

朱常洵会有这个反应也属于正常,毕竟谁要是突然看到自己被扔在锅里煮的实景一幕,都得吓懵逼。

老万历也是看的脸色剧变,心神都在打颤。

咱的宝贝心肝怎么被煮熟了?!

有明一朝,这是第二位接受如此待遇的藩王,朱常洵比上一位好很多,还有点配菜。

“兄长,这是怎么回事?”

老朱瞥了眼周遭的百姓,又是望向沸腾大锅中,这会已经近乎要完全煮烂的‘胖猪’,眉头微皱,开口问道。

其他人也都是心惊,毕竟这可是生煮亲王,而且还是当着一众百姓的面,怎么看都不是一件正常事。

“李自成攻破河南,进驻洛阳之后,尽掘福王府银财为饷,将福王合着几只梅花鹿,合烹于周公庙之前,由百姓分食之。”

“谓之名,福禄(鹿)宴。”

这番话落在老朱老朱棣等人耳中,都是心头咯噔。

被百姓分食之。

这得是多糟百姓之恨。

而且这搜刮来的民脂民膏,最后竟然都成了反贼的军饷。

与其如此,不如趁早充入国库。

“我朱家子孙,竟是有败坏至此之辈。”

老朱深吸了口气,眼中有着几分怒不可争的凉意。

目光看向已经是屁滚尿流的福王,眼中厌恶之色尽显,他怎么都想不通,在他老朱的强大血脉之下,后世儿孙中怎会诞出这等废物玩意。

忽。

如风过。

福禄宴之景撤去,一切如泡影消散。

再继续放下去,就是分食场景,属实是令人作恶,过于不宜。

此时的老朱,突然站了起来。

只见大明太祖在众儿孙的目光中,走到了福王朱常洵身前,眼眸微垂。

“兄长给了你两个选择。”

“那咱,也给你两个选择。”

“一,自贬为庶人,自离宗室,献出府中所有钱财,以资国用。”

“二。”

老朱微微抬手,阿标很是适时的将狼牙棒递了上来。

“就在此刻此处,由咱这个大明太祖,亲手以家法将你正法。”

朱常洵跪趴在地上,颤颤发抖。

他下意识抬起头看向老朱,在一众祖宗的注视下,开口了。

“我,我,我选三。”

有一种聪明,叫自从聪明。

有一种死,叫作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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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:关于福王之死,有福禄宴之说,也有因找到了福王墓志铭而全尸之说,究竟是哪一种,历史难言。

本书还是取福禄宴之说,更解恨。

160.第160章 整顿军备!召集大军!准备伐灭

‘选三?!’

福王朱常洵的话音落定。

老朱一懵,脑瓜子嗡嗡作响,血压更是瞬间窜上两百。

他想过这个长得跟猪一样的不肖子孙会有何等惊人之语的答复,但是怎么都没有想到,竟会是得到这么一个出人意料!

选三?

哪里变出来的三?!

季伯鹰听的也是一愣,差点没忍住笑了。

朱常洵这只胖猪果真是个人才,你怎么不选C?!

邦!

老朱手中的狼牙棒直接朝朱常洵锤了下去。

“选三!”

朱常洵的惨叫声瞬间乍起。

“选三!!”

“咱叫你选三!!”

接着又是狠狠锤了几棒子,直到胳膊感到酸痛,老朱这才放下了手中狼牙。

再看挨了老祖宗几棒狼牙的福王朱常洵,除了鼻青脸肿之外,整个看起来跟个没事人一样,完美诠释了拥有一身肥膘是何等的豪横。

这要是换了身形似鹤的嘉靖神仙,挨上老朱这么几棒子狼牙,估计早就骨折半残了。

隆庆帝朱载坖就是最好的例子,好好的一个人,硬生生被老朱给打残了。

此刻的福王朱常洵,整个人压根没有太大的反应,也就趴在地上假装嚎了几声,满足一下老祖宗的成就感。

这狼牙棒砸在他身上,就像是砸在一团不规则的气垫上。

不过这也是老朱对儿孙们手下留了情。

他手中的这根狼牙棒,是特制的。

老朱将棒子上致命的狼牙尖,都特意命人磨平了。

“发什么呆?还不快给太祖爷磕头!”

老万历见朱常洵并没有什么异常,心头骤然大松,连声开口,他怕再晚一点,自己都没法救自己的这个宝贝儿子了。

‘太祖爷?!’

在这么短短几分钟的时间,已经挨了比上半辈子加起来打还多的朱常洵,那猪头一般的脑子,突然清醒了过来,脑回路转了回来,似是终于搞懂了眼前这一切是怎么回事。

也不多想什么,管他三七二十一,‘邦’的在地上磕了个结实的响头。

“不肖子孙朱常洵,任凭太祖爷爷发落!”

纵是再傻,朱常洵也知道,现在的自己压根没得选,先熬过去再说。

反正只要自个老爹还是爱自己的,那自己终有一天会翻身,毕竟这太祖爷不可能一直都在人间逗留,迟早得去地下。

这是规律,鬼门一年一开,这是王府里的老道士告诉他的。

在朱常洵看来,这帮子祖宗,应该都是从地下而来。

‘大过年不在地下待着,平白无故的窜上来吓人,这帮祖宗都是些什么祸害鬼。’

福王心里嘀咕着。

老朱将狼牙棒递给小朱四提着,歇了几口气,看了眼这个被自己锤了几棒子,结果却跟没事人一样,胖的像头猪一般的十世孙,气的牙根痒痒。

随后,目光落在老万历身上。

“把你这个猪一样的儿子,家财抄没,发配岭南,瘦至百斤可归。”

轰隆!

老万历以及福王朱常洵,在听到最后这六个字的时候,瞬间炸了。

‘瘦至百斤可归!’

朱常洵瘫跪在地,‘哇’的一声就要哭出声了,他现在足足三百多斤,要生生减去两百多斤肉才可以从岭南归来,这简直比把他杀了还要痛苦。

“嗯?”

见老万历没动静,老朱眼神一寒。

“还是说,你也想一同去岭南?”

咯噔。

老万历心头一慌,惊的头皮一麻,连忙应声。

“九世孙朱翊钧谨遵太祖圣命。”

接着老万历看向自己的这个心肝宝贝儿子,眼中透着浓浓的不忍。

可也没有办法,牺牲一个总比全军覆没要好,正所谓‘留得老爹在,不怕没肉吃’。

老万历给了福王一个眼神。

大意是:儿啊,父皇我现在都是自身难保了,只能先委屈你去岭南减肥了,你放心,等你体重瘦下一百之后,父皇立刻着人将你接回,一定重新把你养的白白胖胖。

“岭南就算了。”

季伯鹰此时开口打断。

“是啊是啊,换个地方吧!”

老万历闻言顿时一喜,仙师为自己儿子说话了,只要仙师开口了,太祖爷必然会听!

朱常洵也是一顿,心头莫名有点感动了,激动的看向季伯鹰,原来这位仙师还是有几分人性的。

“发配贵州龙场吧,刚好可以近距离感受下圣人气息,或许有机缘能从中得悟一些圣人心得。”

轰隆…!

朱常洵瞬间傻了。

贵州龙场属于黔州之地,流放重地,生活条件极其之恶劣,比之岭南还不如,龙场那地方,遍野都是少数民族的野人,穷凶极恶的逃犯,一句话不对付,就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。

就连阳明先生当年初到龙场之时,心态都差点崩了。

“好,就依兄长所言,将朱常洵发配贵州农场,瘦至百斤可归。”

“嗯。”

季伯鹰素来是个说做就做的实干家,做事从不墨迹,瞥了眼福王朱常洵。

“看你怪可怜的。”

“特免你跋山涉水之苦。”

话音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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