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三国当皇帝?不,我直接成圣 第8节

第12章 一剑未绝世 一诗已倾城

  一旁的谋士对于舞剑并无多少兴趣,此时突听得张谦吟诗,顿时看了过来。

  张谦一句结束,才缓缓的挽剑,右腿蹬出,刺向另一边。

  “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”

  “好词!”

  众人已经开始摇头晃脑,脑海中,一个头系武缨,腰佩闪亮吴剑的少年侠士,骑着银鞍白马,从大街之上快速跑过。

  “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。”

  张谦一句一个动作,众人的注意都转到了诗词之上。

  这几句词并不难懂,在场的武将都能想象的出来,而“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”这一句更是搔到了他们的痒处,从军打仗之前,他们都在家乡游荡过,心中想象的自己不就是这样一个少年英雄吗?

  “闲过信陵饮,脱剑膝前横。将炙啖朱亥,持觞劝侯嬴。三杯吐然诺,五岳倒为轻。”

  张谦一连三句,随即用剑尖叼起一杯酒,倒入口中,又将酒杯丢了出去。

  “三杯吐然诺,五岳倒为轻。彩!”文臣们沉醉其中不能自拔,武将更是欣喜不已,慷慨豪言,一诺千金,大丈夫当如是也。

  此时的张谦似乎醉的更厉害了。

  “眼花耳热后,意气素霓生。救赵挥金槌,邯郸先震惊。”

  这说的是侯嬴、朱亥为信陵君窃符救赵的事情,此等义气之事,一直为世人所歌颂。

  “千秋二壮士,烜赫大梁城。”

  张谦持剑转了一圈,此时他那落目不堪的剑法竟没有一人耻笑。他慢悠悠的走到桌前取了第三杯酒,手似乎都有些不稳了。

  可众人眼中,他的形象却高大了起来。

  他能为了救母只身北上,又能为了母亲一句话不为主公谏言(这相当于抛弃了到手的富贵),这样一位君子,和当初的二位壮士又有什么区别呢?

  这样的人哪怕是敌人也该值得敬佩,更何况,他和我们坐在一起喝酒呢?

  “纵死侠骨香,不惭世上英。谁能书阁下,白首太玄经。”

  人纵然是死,也要保持侠义之心,行侠仗义,而不是像个儒生一样,只知道皓首穷经。

  听到这,席间众人都站了起来,曹操更是激动的连酒杯都掉到了地上。

  对于文学,曹操可是喜欢的紧,但是曹操并不喜欢那些遣词造句的书生,那些酸文章他看不上。

  他本人写诗也多是借诗言志,他的诗有招揽贤才,吞吐天下的大志,可以说是帝王诗。而此时张谦的诗也是借诗言志,表明了要成为一名侠义之士,但是诗词之慷慨,气势之磅礴完全不在自己之下。

  而且诗中描写的何尝不是他早年的志向,一时间,曹操竟仿佛遇到了知音。

  此时席间一人站起,对着曹操说道:“仅凭此诗,徐先生已当流芳百世,吾等承主公邀请,能遇此宴会,恐于青史亦留名耳。”

  说罢,哈哈大笑。

  众人附和:“吾等皆承主公之幸!”

  “诸君与我共事,不辞劳苦,合该如此,来,同饮此杯,以慰佳作!”

  “诺!”

  此时只有程昱苦不堪言,徐庶要是留名了,那以后青史提及这个宴会,自己怕不是要成为反面教材了。

  一杯酒罢,曹操问及张谦,何时做的如此诗句?

  张谦此时似乎已经醉的不行,强撑着身子说道:“昔日为友报仇,于逃跑路中所作,今日有感,遂吟之,以助酒性。”

  说罢,竟趴在桌上,呼呼大睡起来。

  曹操见此,没有丝毫不开心,反而哈哈大笑起来。

  只是笑到一半,突然想起,自己本来是要借着酒宴提出给徐庶介绍一门亲事的,结果喝的高兴,一下子忘记了。

  算了,此事不急在一时,等明日徐庶酒醒,再说也未为迟也。

  张谦醉后,众人一时诗兴酒兴都淡了,酒宴很快便散。

  张谦被石韬扶着,又有两下人配送,随即住进了小院。

  张谦其实并没有醉,这时代的酒只能称之为米酒,甜酒,他的酒量还可以,不过俗话说的好,能喝一斤,只能说八两。

  “我儿怎么喝的如此之醉?”

  “都怪那该死的曹孟德!”

  徐母见石韬和张谦回来,赶紧上前搭把手,又仗着年纪大,骂了曹操几句,反正妇道人家本来就没见识,也不怕下人告状。

  是夜。

  张谦躺在床上,人反而清醒了许多。

  穿越之初,自己是抱着满腔热血的,这可是英雄辈出的三国啊,怎么着也要见识一番魏蜀吴的风采。

  但是今晚的宴会给了他狠狠一巴掌。

  三国的精彩只在某几个瞬间,但是危险确实时刻伴随在左右的。

  自己与徐庶相差甚多,自己居然敢以身为替,真的是有够勇的。

  但自己若是留在新野,又能做什么呢?

  练兵?自己不会。他不相信教士兵军训几天就能练出一只特种部队出来。

  搞出马蹬马鞍?别想太多了,这玩意曹军一下子就学去了,然后刘备到时候面对的就是虎豹骑pro版。

  文职工作?自己在新野荆州一个认识的都没有,毫无人脉也无名气做什么文职工作。

  算粮?古代的记账和后世大为不同,除非你一个人把所有的账目算清楚,否则你个人搞一套那就是在添乱。

  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。

  来到曹营后,幸好和徐母商量好,一早就提出不给曹操献一计一策。否则曹操问起荆州的防务山川,再问起军事,自己怕不是很快就暴露了。

  今日有人敢来和自己讨教剑术,明天就有人来和自己讨教兵法。兵法本身总不是建言献策吧?

  一个字:危!

  两个字:危险!

  三个字:很危险!

  要不是张谦心里承受压力的能力非常强,恐怕今晚早已露怯了。

  那曹操宽容爱才的背后也是有耐心的,不然也不会允许手下多次试探,历史上的徐庶虽说进曹营不献一计一策,但恐怕只是在南征之事上,要是真的一言不发,曹操就不会一直带在身边,后来徐福名字还出现在曹丕的劝进表上了。

  所以今晚张谦故意吟了一首李太白的千古名句,就是想引起曹操的爱才之心,告诉曹操,现在我不能为你做事,但是起码的我的诗能让你千古留名。

  说不定你哪次头痛,听了我的诗突然就好了呢!

第13章 慈母有真情 曹操谈结亲

  翌日醒来,张谦醒来注意到床头已有暖汤,徐母竟亲自为他准备洗漱之物。

  “老夫人不……母亲不可,岂有为人母者,为子端茶送水的,折煞儿了。”徐庶连忙起身,穿衣打扮。

  徐母又替张谦理了理衣角,说道:“区区小事,只是我儿日后不得如此饮酒了,快些洗漱,然后用膳吧。”

  张谦知道,这是徐母在报答他替徐庶赴曹营的恩情,不过老人家如此亲力亲为,倒让他想到了自己小时候,自己的父母又何尝不是如此周到。

  “母亲勿忧,再不会如此了。”张谦其实并没有喝多,而且他和别人不同,别人喝酒喜欢耍酒疯,他是越喝酒脑子越清醒,人也越谨慎。

  现在一觉醒来,反而胆子大了起来,既来之则安之,瞻前顾后,杞人忧天,岂是大丈夫所为?

  当然,对于自己酒量不错这事,张谦并没有跟徐母解释,只表现出一副受教的模样。

  “听闻我儿昨日席间吟了一首好诗,今已让广元复读誊抄纸上,吾读之甚喜,真惊为天人也。”徐母不仅读过书,还写的一手好字,学识自然不差。不过她对诗词并没有过多的喜好,只是石韬今日同徐母讲起那“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”,眼神多有崇拜,待到全诗诵完,徐母亦为古人之义所震惊,又想到眼前张谦替自己儿子北上,如此忠义之士,能吟诵出这千古名句倒是理所应当了。

  “母亲过誉了,诗词乃小道,元直有破阵夺城之才,安国安民之志,岂是寻章摘句可以比拟的。”张谦擦了擦脸,又将绢布放入铜盆之中揉搓,随即拧干水,擦了擦手。

  若是旁人听到,只道是这母子自吹自擂,好不狂妄。但若是知道此徐庶并非真徐庶,两人之言便顺理成章了。

  此时在徐母看来,张谦已是才智双全,忠义无双之辈,既为其子能结交如此之人而高兴,又为眼前之人因其子困于敌营而叹息。

  况且为了迷惑曹贼,自己还要做出一副深恶弃之的模样,少则哀嚎,动则打骂,真是愧为人母。

  张谦并不知道徐母有如此多的想法,他用过早膳之后便在院子里做了一番晨练,为大汉之中兴奋斗五十年!

  徐母与石韬见状也不多问,只道是风流名士,自不相同。

  早膳之后,徐庶开始思考接下来在曹营要干些什么。

  他固然可以什么都不干,毕竟曹操不会在意多两个人吃饭,但是这不符合他有志之士的人设。

  君子不吃嗟来之食。

  他既已答应徐母不为曹操建言献策,又怎么好凭空接受曹操的好处?

  日子久了,他难道就不会成为别人口中混吃等死之徒,说不定那时曹操就会厌弃自己居然养了这等废物,然后就用徐庶人头来誓师了。

  但是自己并不精通庶务,贸然从曹操那找些寻常的文职工作只会暴露自己;而要是把后世那些经世致用之物拿出来,使得曹操实力大增,那又不符合自己选择刘备的初衷。

  张谦思考了很久,突然一拍脑袋,心想:“如此常见之物,我居然没想到!”

  随即走到院前,对下人说了几句。这院前常备一男一女,既是服侍,也是监督。

  那下人应付了几句,随即便跑开,按照张谦所想,应该是禀报曹操去了。

  果然,没过多久,曹操便来到此处,只是身后,这次还跟了三个少年,以及仆人数名。

  “昨夜闻先生一曲‘赵客缦胡缨’,竟让曹某激动了一宿,故而今日前来拜访先生,如有冒犯,还请先生不要怪罪。”

  张谦心想,我住的是你家,不算拜访。只是古人礼数如此,曹操又有必得徐庶之心,故而礼数更为周到。

  “曹公过誉了,庶惭愧!”徐庶连忙表示。

  此番言语,理应宾客尽欢,只是徐母见到曹操,似是非常不悦,转身就要进屋。

  “徐老夫人勿走,今日操来,实则有要事要与老夫人商量。”曹操见此,连忙阻止。

  “我一个妇道人家,有什么资格能与权倾天下的曹操商量什么大事?”

  孔子曾说,七十而从心所欲,不逾矩。意思是七十岁能随心所欲而不越出规矩。事实上,张谦的解读为,年纪大了做一点出格的事,别人也不会太跟你计较。你小时候别人会教你这个规矩,那个规矩,等你到了七十岁,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,谁会跟你讲规矩。

  徐母现在就是这样子,加上她开口妇道人家,闭口妇道人家,曹操还真不能与她一般见识。当然啦,若是徐庶也是这般态度,曹操肯定是把这一院子统统拉出去砍了。

  有徐母唱黑脸,徐庶才好唱白脸。

  “老夫人,好事,有天大的好事。”曹操一脸笑容,只不过徐母看来都是奸诈之状。

  “昨晚元直一首诗词,吾等具是惊为天人。吾帐下别驾崔琰甚喜元直之才,特让操前来说亲而。”

  崔琰,出身清河崔氏,师从于大儒郑玄。

  此人有一个最大的特点,那就是长得帅。

  相传,曹操统一北方后,有匈奴使者前来拜见,曹操生怕自己容貌一般,慑服不了匈奴人,就将声姿高扬、眉目疏朗的崔琰召来,要他代替自己接见使者,而自己扮做侍卫站立一旁。

  对了,崔琰还和关羽一样,有一把美须髯。

  张谦对崔琰的了解不是很多,只是知道他最后因为得罪曹操而被杀了。不过他的家族特别厉害,清河崔氏是真正的名门望族,钟鸣鼎食之家,唐朝的时候甚至出了许多位宰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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