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大多身披红袍的重骑兵,却不戴头盔,异常高大健壮,作战极其勇猛与凶狠。
汗金山之战中,三百名红衣骑士雨夜破阵,居然击退了不可一世的敕令连,才导致了两位公爵的大败。
一名红衣骑士往往要好几名超凡骑士围攻,才能勉强将其击落马下。
据一名与他们交战过的骑士口述,他亲眼看到了红衣骑士的皮肤能挡住刀剑。
而且这些骑士还不像是吸血鬼的行尸或骷髅,没法驾驭马匹。
红衣骑士们神志不清无法交流,但偏偏马骑得极好。
战后公爵军找来红衣骑士的尸体,叫医师解剖后才发现,这些骑士不仅有上下两个胃,还有异常肥大的心脏。
而且这心脏明显不是人类的心脏,而是大型魔物移植的心脏。
不仅如此,其体内的各种器官更是发生了大量地畸变。
除了血魔法,艾博德想不出别的可能。
但血魔法是给死人用啊,到底是怎么用在活人身上的。
可惜的是,这顶多只能证明血肉王庭雇佣兵用了魔法,但无法证明吉尼吉斯用了魔法。
况且吉尼吉斯都快打赢了,这个时候帝国议会当然不会判决他有罪。
“当初三百个骑士都没打赢,现在那些红衣骑士比之前只多不少。”一名廷臣语气埋怨,“军事上我们无能为力,我们唯一就只能指望帝国议会了。”
“不在军事上取得胜利,就算在帝国议会上取得了通过,否认了吉尼吉斯的国王之位又有什么用呢?”
“起码逼着吉尼吉斯议和啊!”
“怎么可能呢?都这个时候了,要是我,我绝不议和。”
“我们被五万多的军队包围,手上只有不到两万人,不议和还打得出去吗?”
“当初克朗斯瓦伟大王只有一乡之地,不还是击败了叛军?”
“事实上。”一名情报方面的廷臣站了起来,“艾博德大人,您知道孔岱亲王在千河谷的惨败吧?”
“记得,九个敕令连吧,只逃回来400个骑士,连亲王自己都战死了。”艾博德摇了摇头,“你提这个做什么?”
“我得到了一个消息,那就是千河谷人击败孔岱亲王的秘密。”说着那名廷臣从包里取出了一根木托镶嵌的铁管。
“这是一种炼金弩,虽然我们还没有找到让普通人大规模使用的方法,但它既然能击败敕令连,那是否可以应用于这些红衣骑士身上呢?”
在详细讲述了一通这种武器的威力后,周围的几名封臣面面相觑。
其中几名骑士倒是露出了嫌恶的表情,毕竟这可是在他们看来“卑鄙”的投射武器。
“你在这里说,谁都不知道真不真,威力到底有多大,一试便知。”艾博德也被这武器勾起了好奇,打了个响指。
不一会儿,几个仆从就用小车拉着一个巨大的笼子走了进来。
笼子内,正是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红色衣服的高大男人。
虽说红衣骑士们很强,但毕竟也不是大骑士,摔断腿被俘或者负伤被俘也是有的。
现在骑士厅的地牢里就关着3个红衣骑士战俘呢。
与之一同被押上来的,还有一名手脚被铁链锁住的少女。
她像是皮肤粗糙的瘦弱农家女,却被快有身体一半重的铁枷压着。
鞭子爆响,在少女的背上留下几道血痕。
她一边痛苦地哭嚎,一边在两名骑士的钳制下握住了一把发条铳。
随着少女吃力地扭动,发条嘎吱嘎吱地响起。
笼子中双眼发白的健壮人影仿佛感受到了什么,忽然扑到铁栏杆边,疯狂地摇动着。
“啪。”鞭子再次落到少女的背上,“停什么,继续。”
噙着泪水,少女继续转动发条。
而那健壮人影摇晃栏杆的动作却是越来越剧烈。
直到咔哒一声上紧,她整个人便再也支撑不住,软倒在地。
与此同时,尖锐的呼啸声即刻响起,三五米距离内,哪怕是这等劣质猴版发条铳都不会打歪。
铳响瞬间,那名原先还在摇晃栏杆的人影浑身一震,后背将整个笼子撞得哗啦啦直响。
接着,在艾博德等人惊喜的目光中,那健壮人影缓缓软倒在地上。
“太好了。”一拍扶手,艾博德猛地从座椅上坐起,刚要上前,却又止步,“托姆斯,你去看看。”
倒霉的侍从只得小心翼翼地上前,拿起一根手杖,轻轻戳了戳笼子中的人影。
“死了死了。”见那人影没有反应,那仆从丢掉手杖,兴奋地叫喊起来。
只不过,他没有在廷臣和封臣们眼中看到兴奋的神情,反而透露着不少惊恐。
旋即,身后便是一声不似人类的怒吼。
下一秒,一只青筋暴起的手臂从栏杆内伸出,一把抓住了笼子外仆从的脖子。
随着哐当一声巨响,在场的大臣们都吓了一跳。
等他们反应过来,一具浑身骨头碎裂的尸体半截在笼子外,半截在笼子里。
白骨从血肉中探出,散发着热气,红衣骑士却是张开血盆大口,癫狂地啃咬着那仆从的血肉。
浓郁的血腥气在空气中弥漫开,大臣们都被这茹毛饮血的一幕惊得说不出话来。
直到那红衣骑士啃咬了七八口后,他的动作才渐渐缓慢,直至停止,像是雕像般矗立在笼子中。
这一回的军士们学乖了,拿出了一根长矛戳了戳,看到他僵硬倒地,这才长松了一口气。
“所以这个武器对于红衣骑士的确有作用?”
“他们没穿盔甲,否则这枚铅子只会卡在皮肤上。”艾博德失望地摇了摇头,“而且他们被击中也不会马上死,不像人类,他们还能继续冲入军阵后再死,没什么用。
不过可以拿来守城,就是数量太少了,来不及打造,而且还要炼金术士操纵,感觉不如攻城弩有用。”
“是我思虑不周了。”
“不,这个守城很有用,只是来得太晚了。”艾德蒙环视大厅一圈,甚至是鼓励般地朝着几个廷臣点头,“还有谁有新的意见吗?”
只可惜,除了刺杀和下毒的馊主意,连发条铳都没有了。
“好吧,那我们再来说一说布防的计划……”
第709章 圣械廷菜市街(上)
马车轧过道路上薄薄的积雪,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。
坐在马车上,格罗西恩裹紧身上的厚呢大衣,眯着眼睛看着这座圣联的核心城市。
虽然已经是清晨,可冬日的天色仍旧灰暗,整个圣械廷都笼罩在昏暗与模糊中。
而随着他乘坐的邮车距离圣械廷城区越近,便越能听到整个城市的哈欠声。
热水烧开的嘟嘟声。
陈旧窗户打开时的响铃声。
母亲叫孩子起床时的叫骂声。
市民们出门时的招呼声。
菜市街里还传来一阵悠扬的风笛声。
知晓这风笛声的都明白,这是菜市街开市了,相比于夏季的3点开市,冬季则延后到了4点。
等格罗西恩到达菜市街前,钟楼刚刚传来六声鸣响,意味着早上六点到了。
所以当邮车到达菜市街前的时候,只能看到一辆辆载着卷心菜叶、萝卜叶与猪屎羊粪的马车缓缓驶离,而看不到装卸批发时的盛景。
“到菜市街了,教友!”邮车马夫勒停了肥壮矮小的驾马,对着格罗西恩抬了抬帽檐。
格罗西恩一巴掌拍醒身边昏睡的小舅子卡勒,转头便朝着马夫问道:“我好久没来了,卖鱼的铺子还在老地方吗?”
“改了,往前走一百五十步,靠河的那一边就是卖鱼肉与鸡鸭的,您看到一个红顶的棚子就知道到了。”
“太感谢您了。”格罗西恩拽着小舅子卡勒跳下漆成绿色的邮车,抽出了衣服内衬里的钱袋,“我该给您多少?”
“举手之劳,教友。”马夫一边笑着回应,一边却是挥舞马鞭,在啪的脆响声中朝着圣械廷邮局行去。
“圣父保佑您!”格罗西恩赶紧边挥手边送上吉祥话。
整了整衣服,格罗西恩踩在粘着彩带的黑色残雪上,仔细地辨认着方向。
被裹着鱼腥味和香料味的寒风吹在脸上,卡勒却是努力睁开眼,朝着眼前的菜市街张望。
1448年的一月,经过了新元节假期的圣械廷正处在开工的节日余韵中。
位于圣械廷东侧的菜市街却是最早热闹起来的地方,全圣械廷起码一半的人都得靠这菜市街吃饭。
一盏盏模糊的灯火将街道照得半明半暗,也将来往的行人照得半明半暗。
穿着蓝呢的工人,一身灰袄的雇员,披着绣边黑衣的僧侣,腰间系着围裙的主妇……
不管阶层如何,此时都是在街道上摩肩擦踵,提着热气腾腾的纸杯牛奶,停在整齐划一摊台挑选讲价。
他们衣着干净整齐,地上铺着地砖,更没有人随地大小便或肆意从楼上倾倒粪桶。
这在别的城市是看不到的,在千河谷之外乃至教皇特区之外,都看不到这样的安排。
市政厅修建好的固定摊位,地砖铺成的人行道与车行道,砂浆制成的镂空盖板下流淌着腥臭的污水。
卡勒是霍塔姆郡人,去过不止一次飞流堡(现夏绿城)。
哪怕是作为千河谷第一大城市的夏绿城,都是屎尿一地、猪羊横行、路边随处摆摊贩卖,无赖们躲在街角时刻准备勒索。
认清了道路后,格罗西恩便踢了一脚小舅子的小腿:“跟紧我,别跑丢了。”
“哦。”莫名有些紧张的卡勒,赶紧跟在了姐夫身后,向着菜市街深处走去。
相比于三年前的那个贫困农夫格罗西恩,现在的他丢掉了粗衣草鞋,换上了羊绒坎肩与带袖斗篷。
腰间不仅别着藏了刺剑的手杖,胸口的口袋里还缝着一只昂贵的怀表。
最重要的是,相比于那个小鱼塘主格罗西恩,这个格罗西恩憨厚的面容下却是多出了不少狡诈与精明。
身边的少年卡勒则是一身及膝的夹袄,套着薄皮甲,腰间系着皮带与铁扣,扣环里则是一把轻巧的短剑和一面铁皮小圆盾。
虽说圣械廷是教皇首善之地,治安良好,可那通往圣械廷的光荣之路(血汗长路)却没那么太平。
如果被什么蒙着脸的强盗劫了,除非是什么高级僧侣或军官,否则还真没什么好办法抓捕。
这次格罗西恩到圣械廷来谈生意,干脆就带上了自家当过披甲军士的小舅子来保驾护航。
漫步在菜市街,来过好几次的格罗西恩是驾轻就熟,而卡勒却是目不暇接。
菜市街实际是两条街道,三排摊位外加一排商店。
摊位是石柱里插着木头支架,支架上盖着油布瓦片与茅草。
商贩们站在挡雨挡雪的檐蓬下,用拖把戳着油布底端,积雪便哗啦啦地落了下来。
几个孩子便提着扫把上前,将落下的积雪扫到一边堆成雪堆,以免让守夜人罚款或是让顾客摔倒。